目 录
第一部分 祁阳县统战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祁阳县统战部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八、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
2、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县工商联做好有关人士的管理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贯彻执行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5、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指导县工商联、侨联工作;领导和管理县黄埔军校同学会、县海外同乡会等社会团体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设6个内部机构:办公室、干部组、经济联络组、民族宗教办公室、侨联办公室、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室。
2、人员(不含临聘人员):统战部共有在职干部职工16人,编制人数为14人。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二、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总计22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8.67万元。比2019年总收入228.2万元增加0.47万元,增加的经费主要为民族宗教专项经费划转。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2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67万元、项目支出66万元。比2019年总支出228.2万元增加0.47万元,增加的经费主要为民族宗教专项经费划转。
(二)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2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8.67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8.2万元增加0.47万元,增加的经费主要为民族宗教专项经费划转。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2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67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2万元增加0.47万元,增加的经费主要为民族宗教专项经费划转。
(三)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2020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62.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71.13%,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3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26.27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4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020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28.86%。具体项目为:
统战特费18万元
四同创建经费5万元
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经费3万元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室3万元
民族宗教专项经费26万元
侨联专项经费10万元
侨务经费1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26.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本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安排支出5.67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比上年 0万元减少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0万元减少0%;公务接待费支出5.67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控制主要是我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和公车改革,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出国(境)费用严格按预算执行,凡未经批准或超过预算限额的“三公”经费一律不予报销。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0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0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全面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强化预算工作基础,整体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