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拟制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制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落实上级医疗保障部门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制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落实湖南省统一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落实上级医保部门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动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根据国家、省和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7、拟制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祁阳县医保局内设办公室、待遇保障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基金监管股、医药服务股、规划财务股6个股室,下设二级机构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局机关本级预算
2.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96.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6.72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74.16万元(不含上年结余收入),主要是工资福利及商品和服务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196.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6.7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74.16万元(不含上年结余支出),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96.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6.72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96.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占 0 %;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占0 %;教育支出0万元,占 0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 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6.72万元,占 10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895.7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机关运行经费 169.3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4.5万元,下降 2.7%,主要是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科目均进行了压减。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1万元,主要是招待费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人数800人,开支培训费 0万元,人数0 人,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 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9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5.72万元,项目支出30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