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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2013-09-23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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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政办发〔2013〕6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林场,县直各单位:
  《祁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3日  

祁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祁阳县委、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祁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祁发〔2011〕2号)和《中共祁阳县委、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祁阳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祁委〔2011〕4号)精神,设立祁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加挂祁阳县中小企业局、祁阳县民营经济发展局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县经济委员会的职责、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设的祁阳县经济信息中心(除电子政务以外)的信息化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经信委)。
  (二)将原县经济委员会承担的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职责划给县交通运输局。
  (三)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加强全县信息化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县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县工业产业投资布局;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以及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四)起草或制定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五)组织拟订全县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相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七)研究提出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除县国资委负责的以外);推进全民创业。
  (八)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编制全县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
  (九)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运输以及通信、邮政有关的重大问题;负责铁路专用线的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生产企业物流外包,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十)组织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
  (十一)制订全县信息化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根据国家统一规划,协调全县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十三)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组织制订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技术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
  (十四)指导全县工业、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开展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
  (十五)归口管理县二轻事务管理办、煤炭行业管理办和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组织指导拟订行业规划和行业规范;研究拟订电力(含水电)、医药、食品等行业的规划和行业规范,实施行业管理。
  (十六)负责组织制定墙体材料革新的总体规划、年度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专项基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十七)编制全县散装水泥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散装水泥的生产、运输、使用及技术开发工作实行指导、协调与服务;对新建设中预拌砂浆负责出具审查意见,依照《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负责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水泥生产企业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
  (十八)培育和监管电力市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行使电力行政许可、电力监督检查、电力行政处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行政行为;处理电力市场纠纷、发布电力市场信息;研究提出电力价格政策方面的意见,参与电价整顿、改革及管理工作;指导推动节约用电和电力需求平衡管理工作。
  (十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拟订全县电力工业改革方案及相关的实施办法、研究提出近期电力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编制、审定年度发电、用电计划,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情况,负责全县电力资源配置和年度电力电量平衡,协调处理电力经济运行和电网运行的重大问题。
  (二十)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经信委内设6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政工法制股)
  协助处理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值班、信访、信息、接待、保卫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决定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房产、车辆、办公设施管理及会议组织等工作。
  综合分析工业系统近期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参与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研究和制订中长期规划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报告;承担对外宣传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政务信息。组织工业系统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协调,并对有关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工业系统行业规定制度,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审查工作;指导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联系工业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指导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办本委的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队伍建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工程、经济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承担县工程、经济系列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经济运行股(交通股、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县工业经济日常运行调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汇总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数据;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等政策性问题和企业资金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工作,并协调实施相关的应急预案。
  调度分析全县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运输和通信、邮政发展情况,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交通、邮政、通信有关的重大问题;承担铁路专用线的管理、监督与协调工作,协助铁路部门做好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铁路运输应急管理,归口管理全县煤炭铁路运输计划;参与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做好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物资、外资货运的运输调度和协调工作;指导多式联运和集装箱运输发展;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参与申报国家财政性物流补贴资金审定。
  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实施新型工业化有关项目的审批、核准、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新型工业化的工作进行考核、督查;负责综合分析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情况;承担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工业园区建设。
  (三)投资股(科技股)
  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工作,指导生产力布局,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拟订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推进新型工业化重点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相关行业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投资状况;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按规定权限做好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业领域省、市、县级财政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综合平衡研究提出县级资金安排预算。
  组织拟订全县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作的研发推广;推进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拟订行业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协同推广产学研合作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拟订工业、信息化及相关产业的布局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实施国家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参与审核重大投资项目,承担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
  (四)能源股(资源综合利用股、县电力行政执法大队)
  协调电力、煤炭、石油等重要生产运行要素的供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电力、煤炭、石油、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拟订全县电力工业改革方案及相关的实施办法。研究提出近期电力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编制、审定年度发电、用电计划,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情况,负责全县电力资源配置和年度电力电量平衡,协调处理电力经济运行和电网运行的重大问题。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组织推进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目标的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参与编制全县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指导工业企业节能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由县人民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指导、协调工业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负责包装和室内装饰业的行业管理。
  (五)电子信息产业股
  拟订全县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计划及重大项目;编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协调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承担财政性投资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的审核、上报及市场管理工作;承担电子信息通信产业、软件产业及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指导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拟订全县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发展规划;推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建共享;协调、指导互联网域名的使用;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监督检查全县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依法管理数字认证服务机构。
  拟订全县电子信息通信产业发展战略,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拟订相关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推进电子信息通信产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行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实施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国家高技术发展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管理县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跟踪推进全县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电子信息产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基础工作。
  承担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行业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软件项目;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外包等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软件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中小企业股(消费品工业股)
  承担中小企业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与分析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运行;拟订鼓励创业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推动创业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积极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指导、协调和规范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体系的建设,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拟订政府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指导中小企业法律援助工作,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指导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承担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担轻工、纺织、医药、食品、家电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消费品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参与消费品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消费品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参与消费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内质量标准工作;拟订医药、食品行业的发展规划、行业规范和经济技术政策;承担全县药品储备和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医药、食品行业统计信息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在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机关党组织、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经信委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股长(室主任)6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
  五、其他事项
  (一)祁阳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名,隶属县经信委管理。
  (二)祁阳县中小企业投诉中心(加挂祁阳县企业特派员办公室牌子),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名,隶属县经信委管理。
  (三)祁阳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副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名,隶属县经信委管理。
  (四)根据职能划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发改委)下设的祁阳县经济信息中心(除电子政务以外)的信息化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县经信委,机构名称调整为祁阳县电子信息产业办公室,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机构级别(副科)和人员编制3名不变,隶属县经信委管理。
  (五)祁阳县散装水泥办公室和祁阳县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均为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核定编制2名,隶属县经信委管理。
  (六)县发改委与县经信委的有关职责关系。
  1、县发改委负责监测宏观经济的运行;县经信委负责具体日常经济调节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等职责。
  2、工业行业发展专项规划由县经信委负责编制,工业发展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高技术产业系列发展规划、其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衔接平衡由县发改委负责。
  3、按规定权限由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批、核准的项目由县经信委负责申报;由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资金(含需要县配套)的产业化、信息化、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由县发改委审批安排;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由县发改委负责,需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工业投资管理职能由县发改委承担。
  4、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职责划分问题。县发改委负责新型工业化有关的生产力布局与规划、重大项目审批、核准、上报;县经信委承担推进县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关于推进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的职责划分。县发改委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县经信委负责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工作。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授权负责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按规定权限,由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的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由县发改委负责审核、申报和安排。由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排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由县经信委审核、申报和安排。
  (八)关于物流管理的职责分工。县发改委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县经信委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县商务局负责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县交通运输局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九)关于水电职责分工。县经信委负责电力规划和水电站发电装机容量,发电运行安全以及电量上网监管,行使电力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权。县水利局负责江河流域开发、建设总体规划,水电站水坝选址,库容规划审批和工程建设管理,以及建成后大坝安全监管,防洪抗旱调度,行使水法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权。
  (十)电力行政执法大队与电力局的关系。电力行政执法大队代表政府职能部门对全县发电、供电、用电行为进行行政执法和监督,依法查处电力纠纷。
  六、附则
  本规定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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