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政办明电〔2012〕12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现将《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永政办明电〔2012〕5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