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DR—2014—00004
祁政发〔2014〕3号
为进一步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市民对禽类的接触,降低H7N9禽流感病毒感染风险,防止疫情传入我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省、市防控H7N9禽流感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2014年2月15日、3月3日,县城龙山、长虹、浯溪等街道办事处内的禽类批发市场和农贸(肉菜)市场的禽类交易区实行休市。休市期间,市场停止一切禽类交易,市场内不得存放任何禽类。
祁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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