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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 2014-11-05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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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政办函〔201428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确保全县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保有量、林地保有量稳步增长,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湘政办函〔201182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森林资源是生态建设的物质基础,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关系到林业生产,也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对于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责任,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加快林业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把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制止乱砍滥伐林木和违法使用林地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把森林资源保护好、管理好、发展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祁阳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县农办主任、县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统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县政府与各镇乡办场及相关部门签订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状,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保有量、林地保有量等纳入目标责任制内容,实行严格考核。各镇乡办场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镇乡办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制订实施方案,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实现森林保护发展预期目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人员从县农办、县统计局、县林业局、县考核办等单位抽调。以相关单位森林资源保护经营情况,及森林资源年度更新数据为依据,结合实地抽查,确定考核结果。

三、加强保障,强化措施

(一)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调整充实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办公室成员,强化森林防火领导负责制,强化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管力度;落实森林防火知识宣传专项经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扑火预案,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强化业余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伍建设,配备必需的扑火装备,随时应对森林火灾突发事件,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营林造林工作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退耕还林、油茶开发等工程项目支持,积极整合新造林、补植补造、低产改造、森林抚育等工程建设,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管理。要认真编制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双线责任制,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要切实做好“栽、管、护”等科技推广,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和项目支持,提高群众爱林、护林、造林的积极性。

(三)加强公益林管护

国家级公益林要按照“落实主体、维护权益、强化保护”的总体要求,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我县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以“一卡通”的形式落实到户,严格按上级规定兑现公益林补助,签订好管护合同,兑现到户,建立管护、兑现档案,确保公益林管护到位率100%,资金兑现到位率100%

(四)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进一步规范野生动植物管理工作,积极做好禽流感监测工作,坚决打击乱捕滥挖野生动植物等各种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好我县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环境。

(五)加强林地保护管理

强化法制宣传,提高全民保护林地的法律意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林地审核、审批行政许可规定办理林地征占用许可。各单位在使用林地之前,都要自觉办理使用林地手续,依法使用林地。

(六) 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

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森林病虫害的监测和预测预报,建立健全有害生物监测体系,落实防治措施,加大病虫害防治力度,把病虫害控制在成灾之前。严格检疫执法,严防松材线虫等危害性病虫害传入,坚决杜绝重大疫情的人为传播。

(七)加强林业执法

加强林业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盗砍滥伐林木、非法收购加工运输木材、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挖野生动植物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营造一个稳定、宽松、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

四、严格考核,实施奖惩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职责,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制。县政府督查室与县林业局要建立健全检查验收和考评制度,定期对各镇乡办场和县直相关部门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按时完成各项年度指标、保持森林资源增长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没有完成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森林保有量、林地保有量等目标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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