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政发〔2014〕10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林场,县直各单位:
2013年县政府法律顾问聘期已满,为持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研究决定,继续聘任邓国勇、邓建国、李国清、李巧龙、张竟蔚(女)等五名同志为县政府法律顾问(兼职),聘用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县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计酬标准遵循《祁阳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工作规则》和《聘任合同》,其组织、联络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
附件:祁阳县人民政府第二届法律顾问组成员名单
祁阳县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9日
附件
祁阳县人民政府第二届法律顾问组成员名单
组长:邓国勇 祁阳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成员:邓建国 湖南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国清 湖南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巧龙 湖南金浯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竟蔚(女) 湖南金浯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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