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单位:
《祁阳县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6日
祁阳县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有效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高效运行,依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建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等三个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4〕3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深入开展政府部门职权清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遵循“全面清除、简政放权、科学确权、规范用权、严格控权”的工作思路,围绕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和政府层级、部门之间的关系,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通过部门职责清理和履职分析,编制部门权力清单,明确和强化责任,改进履职方式,规范权力运行,促进政府部门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构建职责定位清晰合理、履职程序便捷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职权法定。明确非授权即禁止原则,行政权力依据只能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其他所有的规范性文件都不是设立行政权力的依据,用职权法定和法治思维来管理政府事务,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二)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作用,按照“能减则减、该放尽放、应管善管”的原则,加大向基层政府、市场和社会放权力度,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三)便民高效。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为主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开透明。坚持用制度管权,强化全方位、全过程公开机构权责和履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依法不予公开外,应当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每一项权力的基本信息,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未经审核公布的权力,不得行使。
三、范围对象和主要内容
(一)范围和对象
1.县政府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
2.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单位)。
3.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能、以本单位名义作出行政决定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事业单位。
4.省、市驻祁有关单位。
(二)主要内容。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任务重,涉及职权繁多,需要分批次进行。本批次主要是针对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年检项目、其他管理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本部门现有职责和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年检项目、其他管理服务事项进行认真梳理,提出取消、合并、保留等调整意见,并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前)。制定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组建专家组,开展培训。
(二)清理上报阶段(9月1日至10日)。各单位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开展本部门权力清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年检、其他管理服务事项),填写行政权力事项清理有关表格(见附表1、2),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于9月10日前将清理结果及权力运行流程图报县政府法制办进行汇总和合法性审查,已有清理结果的可以直接报送。
(三)审核论证阶段(9月11日至30日)。县政府法制办对报送的清理结果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相关法律意见。县政府办、县编委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进行统一会审,并组织专家对各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进行审核论证后报县政府审定。
(四)批准公布阶段(10月1至10日)。本次权力清单(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年检、其他管理服务事项)清理结果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后,由县政府正式对外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部门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权力清单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推进权力清单制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
(二)规范权力行使。各单位要严格对照实施依据,认真开展清理规范。县直各部门要增强改革意识,按照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认真梳理现有职责和权力事项,不得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涉密事项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积极有序推进。职权清理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紧密协作,形成合力,抓紧做好清除、确权等工作。
附表:1.行政权力事项梳理情况表(略)
2.行政权力清理事项汇总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