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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关于印发《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1-03-17 14:12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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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关于印发《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2021年1月27日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家、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部署,结合祁阳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增强企业自觉守法意识,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不断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

二、适用范围

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对污染源的行政检查事项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对通过专项行动、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部门移送等发现的生态环境违法线索,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置。

三、抽查要求

(一)随机抽查主体。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负责辖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

(二)抽查工作平台。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9〕10 号)、《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统一使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的通知》、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的实施方案》(永政办函[2019]35号)等文件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应统一使用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抽查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检查对象进行检查,并公开检查结果。

(三)抽查内容。污染源抽查应全面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四)抽查比例。

1.污染源抽查比例。

①重点监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每季度至少对行政区2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原则上应保证每年对辖区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管。重点监管单位为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②一般监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全年至少按照1:10(在编在岗的环境执法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 的比例进行。

③特殊监管单位抽查比例:对持国家、省、市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产生危险废物1吨以上的产废单位、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污染源、信用评价为环境风险和环境不良企业的特殊监管对象,应适度提高抽查比例。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两库”。在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生态环境部门专业库中完善污染源检查对象库;同时要将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全部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并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专长等因素,进行分类标注,提高人员匹配的精准性和随机抽查的高效率。本着“谁建立、谁管理”的原则,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

(二)统筹制定抽查计划。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湖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制定抽查工作计划,并报市生态环境局汇总。

(三)制定抽查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程序实施抽查检查。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制定专项抽查工作方案和联合抽查方案,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抽查检查。根据所涉及到的抽查对象范围和检查事项,通过湖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原则上至少开展一次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抽查专项工作方案报市生态环境局汇总并向社会公示。

(四)结果的公示与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企事业单位守法的自觉性。

(五)做好随机抽查的后续处置工作。加大随机抽查工作后续处置力度,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限期整改落实;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

(六)厘清监管责任边界。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凡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对象未被抽到或抽到时未查出问题,只要执法检查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七)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随机抽查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程序,提升一线执法检查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本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搞好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机构改革的整体效应,强化工作融合,完善条线监管,做好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整体推进。

)注重情况反馈。根据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及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对抽查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应及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双随机、一公开”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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