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环境影响评价
分享到: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关于对祁阳县梅溪镇鑫月页岩砖厂年产13万立方米陶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2019-11-15 15:14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 作者: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 【字体: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祁阳县梅溪镇鑫月页岩砖厂年产13万立方米陶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公示日期:2019年11月15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环评股(龙山公园内)

联系电话:0746-3222965

电子邮箱:qyhbjhpg@sina.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祁阳县梅溪镇鑫月页岩砖厂年产13万立方米陶粒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祁阳县梅溪镇谢阿村一组

建设单位

祁阳县梅溪镇鑫月页岩砖厂

环评机构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祁阳县梅溪镇谢阿村一组利用祁阳县梅溪镇鑫月页岩砖厂(已拆除)场和部分设施进行改建,总占地面积为10000m2(折合约15亩),总建筑面积为9630m2项目总投资8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焙烧车间、生产车间、制粒车间、原料堆存车间、成品打包车间、堆煤房、办公用房、宿舍,同时建设电力、给排水、绿化等配套工程。项目改建后,生产规模为:年产13万立方米陶粒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通过定期洒水,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或围墙,合理堆放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适当降低运输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减小施工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工件焊接过程将产生少量焊尘废气,在厂房内设置移动式烟尘净化设备,专门处理焊接过程产生的焊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运输车辆尾气均为无组织排放,其排放量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

(2)水环境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作施工场地的降尘水等,施工期工人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委托附近居民定期清理用作农肥,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运行时间、合理布局机械设备施工等措施,场界噪声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限值,对周边的声环境质量无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送至祁阳县城建部门指定地点,施工废弃土石方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渣土公司运输至其它建设用地做填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至村垃圾堆放点;施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卫生环境和周围环境质量影响小。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回转窑烟气经SNCR脱硝+麻石水膜+湿式双碱法脱硫除尘设备处理后(烟尘处理效率为95%,二氧化硫处理效率为75%,氮氧化物去除效率为4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分别为122.685mg/m3、155.484mg/m3和110.382mg/m3,回转窑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达到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其它炉窑二级标准(即SO2≤850mg/m3、烟尘≤200mg/m3的要求),氮氧化物浓度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即排放浓度≤240mg/m3,排放速率≤0.77kg/h要求);本项目投料工序、粉磨产生的粉尘通过在粉尘产生点采用集气罩分别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集中进行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浓度限值的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重油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浓度限值的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原料装卸粉尘通过合理控制装卸高度和原料表面进行喷洒水进行控制;原料堆场粉尘通过设置封闭式厂房;原料搅拌、陈化、造粒粉尘通过采取地埋密闭搅拌机、密闭造粒机、密闭皮带输送和厂房封闭等措施减少粉尘产生量;运输粉尘通过对厂区内地面全部进行硬化,对原材料运输、产品运输车辆上部采用布料进行覆盖,不能超载运输原材料及产品,同时安排专人对厂区道路每天清扫和洒水,可降低粉尘产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根据类比同项目监测数据,食堂厨房烹饪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定的2 mg/m3,油烟排气筒于楼顶排放,对周围空气的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脱硫除尘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脱硫除尘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31.13m3/a,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氨氮、SS、动植物油等,统一收集后,经厂区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通过清水池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周边山地浇灌,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雷磨机、造粒机、滚筒筛和风机等各种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噪声值约为60~85 dB(A),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合理布局等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东、南、西、北、面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一般固废: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主要为细煤灰经集中收集后作为燃料使用;双碱脱硫除尘脱硫渣脱水后集中收集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使用吸污车清理,送往祁阳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废包装袋经集中收集,送至厂家回收;员工生活垃圾每天定期清理,统一收集送至村垃圾收集点。

危险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机油、废润滑油和废活性炭,根据查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废润滑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规号为900-214-08机械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废机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规号为900-214-08机械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废活性炭属于HW12染料、涂料废物,危规号为264-012-12,建设单位在综合楼东南面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10m2),危险固废暂存经专门的收集桶收集后放置在危废暂存间中暂存,须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祁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mail:qy3219980@163.com  联系电话:0746-3263666
版权所有:祁阳政府网   备案号:湘ICP备05013890号  湘公网安备:43112102000120  网站标识码:4311210015号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