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祁阳县合力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70吨线圈骨架、20吨塑料支架、10吨风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公示日期:2019年12月13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环评股(龙山公园内)
联系电话:0746-3222965
电子邮箱:qyhbjhpg@sina.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祁阳县合力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70吨线圈骨架、20吨塑料支架、10吨风叶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灯塔路科创产业园1.1期12号栋 |
建设单位 |
祁阳县合力塑胶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拟建位于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灯塔路科创产业园1.1期12号栋,够买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灯塔路科创产业园1.1期的标准厂房,总占地面积1000m2,总建筑面积约3045.15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209.09m2;成品仓库建筑面积768.03m2;原材料仓库建筑面积768.03m2;办公区建筑面积300m2;同时建设电力、给排水、绿化等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后年产170吨线圈骨架20吨塑料支架、10吨风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购买的厂房已建成,只需进行简单的装修和设备安装,据调查,由于施工时间较短,施工量较小,基本在封闭的空间内施工,施工期对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影响较小。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火花机油烟废气产生量较少,为无组织排放,通过安装排风扇加强通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注塑工序中会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浓度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7kg/h)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标准要求(2mg/m3),通过排烟管道至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输车辆和地面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废气,仅局限于停车场和运输路线,为非连续性排放源,排放量小,且运输路线、停车场均为露天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祁阳县白竹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最终排入湘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铣床、磨床、镜面火花机、碎料机、注塑机等各种机械设备,噪声源强为60-85dB(A),经隔声、减震措施后,本项目场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span>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产生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本项目一般固废中次品、金属边角料及金属屑经集中收集外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危险废物中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火花机油、废润滑油须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