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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祁阳爱尔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2020-07-27 09:39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 作者: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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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祁阳爱尔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期:2020年7月27日—2020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环评股(龙山公园内)

联系电话:0746-3222965

电子邮箱:qyhbjhpg@sina.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祁阳爱尔眼科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祁阳县金盆东路6(原鑫隆宾馆内)

建设单位

祁阳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建设位于祁阳县爱尔眼科医院位于祁阳县金盆东路6(原鑫隆宾馆内),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42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474.74平方米(共8层),建设内容为:集眼科(包括白内障、青光眼、眼屈光、眼底病、斜弱视专科、眼预防保健科、眼视光即医学验光配镜及视力矫正、眼整形科、小儿眼科、眼外伤)、眼科医学检验科、眼科医学影像科等为一体的专业机构。设有 50 张病床,门诊量约为 50 人次/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间的交通运输扬尘和施工扬尘的产生部位比较多,对地块周边地区有一定的影响,要求建设单位严格遵守《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到文明运输、文明施工并积极做好防尘措施。

2)施工期间严禁污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应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

3)建设阶段的施工噪声对该地块的周边地区声环境影响较大,项目周围场界平均声级均超 70dB(A),夜间影响更为明显。因此,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内,必须遵照国家环保部的规定,如无特殊情况夜间不得进行施工,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登记,并服从环保有关部门的监督。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建筑材料,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运输和定点处置,严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施工人员在整个施工期间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

建设单位拟设1台功率为 150KW 的柴油发电机,放置在门诊住院楼一楼的配电室,燃油尾气经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高度31m。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柴油发电机的废气各污染物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和排气筒高度均可达到《大气物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排放要求。且祁阳县城极少停电柴油发电机使用率极低,外排废气量及污染物很少, SO2、NOx、颗粒物等污染物由此带来的环境影响程度轻微,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不明显。

停车场车辆废气

本项目共设10个汽车停车位,车辆尾气排放中的主要污染物为NOx、CO、HC,产生浓度较低,建议项目运营期加强停车和出入管理减少塞车,减少废气的产生,少量的废气经大气扩散稀释后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固废暂存间废气

医疗固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气,通过委托各固废处置单位及时清理医疗固废,减少医疗固废在场地内的存放时间,减少异味的产生,同时通过在固废暂存间处设置排风扇进行通风换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臭气

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拟建于项目的东北角,本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的水处理构筑物,并且在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消毒池、污泥池上方均设置密封池盖。各处理设施上层空间内产生的废气集中设置专用排气管收集,设计合理的抽风量使各处理设施内处于负压状态,可有效防止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排气管道收集的废气引至病房楼顶排放。项目废气排放口与最近敏感目标距离25m,符合《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2004.5.1)“8.0.2 医院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应独立设置,与居民区建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10m”要求,本报告认为医院废水处理设施排放的臭气浓度非常小,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涉及的水污染源主要为医疗废水,包含住院病房、门诊急诊病人、医务人员、陪护人员用水、检验废水,排放量为8717.643m3/a26.1545m³/d经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场区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检测废水经单独集中收集中和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中的预处理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祁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湘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医院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备用发电机、空调挂机、医院来往病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及车辆的嘈杂噪声等。

就诊人群噪声贡献值较小,可采取强化门、窗等简单的隔声措施,同时,医院应加强管理,做到夜间就医人员避免高声扰民,其噪声不会对敏感点(病房、居民等)造成不良的影响。

备用发电机和污水站的水泵应安装在专门设备房内,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隔振措施,同时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值可以降低20 dB(A)以上;水泵采用低转速、机械密封型且运行噪音低的, 基础采用减振器柔性安装,吸水管及出水管上均安装可曲绕橡胶柔性接头,和墙体隔声,且装置位于水下,噪声值可以降低20 dB(A)以上,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不明显。

项目使用的空调机外机安装在前后方,运行产生一定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置并设置隔声罩,所有空调外机安装距离和位置符合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经过距离衰减隔声后对周围居民影响小;靠近居民方向空调外机安装方案,确定居民无异议后安装。

本项目拟建医院采用隔声效果好的门窗以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设备在采用隔声、隔振等措施处理后,四周噪声昼间低于 55dB(A),夜间低于 45dB(A),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

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应当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进行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建议建设单位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

其他垃圾:建筑垃圾类,生活垃圾类、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瓷器碎片,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医疗废物属危险固废,须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建设单位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针对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应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当粪大肠菌群数≤100MPN/kg时,污泥才可进行清掏,清掏后的污泥经污泥压滤机脱水后在消毒池内二氧化氯后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定时收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废活性炭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定时收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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