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祁阳县华兴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华兴工区年产8亿支鞭炮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0年7月24日—2020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环评股(龙山公园内)
联系电话:0746-3222965
电子邮箱:qyhbjhpg@sina.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祁阳县华兴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华兴工区年产8亿支鞭炮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祁阳县梅溪镇华龙新村九组 |
建设单位 |
祁阳县华兴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祁阳县华兴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华兴工区位于永州市祁阳县梅溪镇华龙新村九组(原为华兴村,现华兴村、龙湖村和新停村合并为华龙新村),占地面积约为32666m2,总建筑面积约3000m2,主要从事爆竹类(C级)生产及销售,年生产C级爆竹数量鞭炮数量约为8亿支。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办公用房、药物生产区、仓库和各种辅助用房等工房建设及配套的公用设施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生产粉尘、产品试燃放烟尘及食堂油烟。项目装药车间粉尘采用水清洗操作台及地面;结鞭车间粉尘采用集气收集装置,再经专用排气管道进入沉淀池后以底泥的形式清除;项目产品试燃放场所远离居民点和药物车间,周边无建筑物、居民点等敏感目标;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高空外排至屋顶。 (2)水环境影响分析 运营期主要产生废水为办公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SS及动植物油等。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再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一级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装药车间清洗地面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继续回用于生产。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经采用场区限速、夜间禁止鸣笛等措施后,场区道路进出口噪声对周边影响不大;项目在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距离衰减及绿化带阻隔消声后,厂界声环境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噪声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原辅材料、产品车辆运输,严格控制运输时间,中午(12:00~13:00)和夜间(10:00~次日6:00)不运输,且运输过程中控制车速和禁鸣等措施,将噪声对周边沿线居民的生活影响降到最小;本项目试燃放产品在项目指定的安全地点试放,由于试放的产品量较小且避开周边居民的休息时间。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合理收集后交由镇环卫部门送至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合理处置;化工原材料废包装物分类收集于防雨防渗的一般固废间后交由原厂家回收;沉淀池底泥定时清掏,和含火药类废渣经厂区内设置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专人到安全监督部门指定或批准的地点进行销毁。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可做到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对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