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教管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有关单位:
经祁阳市卫生健康局、祁阳市教育局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决定废止《关于认真做好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及幼师健康检查的通知》(祁卫健发[2020]3号)及《关于认真做好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及幼师健康检查的通知》(祁卫健发[2021]1号)、《关于认真做好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及幼师健康检查的通知》(祁卫健发[2022]1号)。
以上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予以废止。
祁阳市卫生健康局 祁阳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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