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祁阳县司法局梅溪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化干戈为玉帛。
2020年4月7日,梅溪镇某村村民李某城(化名)的父亲将李某须(化名)家老屋墙推倒,李某须就此事与李某城发生争吵,引发肢体冲突,造成李某须轻微伤。由于双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争执不下,5月13日双方当事人来到梅溪司法所,寻求帮助。
在了解案情后,司法所长谢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法、理、情结合,耐心细致的对当事人进行疏导劝说,希望双方能站在邻里之间互相谅解,和睦相处和为对方负责的立场上来处理这件事情,使事情得到顺利解决,但双方坚持不肯让步,调解陷入僵局。
但谢所长没有放弃,他采取 “背靠背”调解法,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单独说服和劝导。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下《调解协议书》:由李某须现场向李某城赔礼道歉,李某城支付给李某须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一切费用伍仟元整。至此一场纠纷妥善解决,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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