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划拨地自建房继承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收文单位: 祁阳市人民政府 来信时间: 2021-11-10
来信类型: 国土资源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我的祖父去世后留下一套划拨地自建房,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祖父生前有我父亲姑姑两个子女,如今我的父亲与祖母已经去世,我办理继承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回文单位: 祁阳市-祁阳市国土局 办理时间: 2021-11-12
内容: 继承登记不需补缴土地出让金,若办理继承登记,需要上报人提供其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到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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