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
家庭农场及家庭农场补助 |
收文单位: |
市信访局 |
来信时间: |
2025-02-18 |
来信类型: |
农村农业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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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
市长
您好,
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家庭农场的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是否有规模、经营范围或技术方面的具体要求?
我家庭目前应该有50-70亩地。之前从事过养猪,目前是种植水果与蔬菜,这种情况是否能申请到家庭农场许可证。
政策支持与补助:市政府是否对家庭农场提供资金、技术或政策上的支持?如果有,具体的补助项目有哪些?如何申请?
未来发展规划:市政府对家庭农场的发展是否有长期规划?未来是否会出台更多支持政策?
期待您的回复!如有任何需要进一步提供的材料或信息,请随时告知。 |
回文单位: |
祁阳市农业局 |
办理时间: |
2025-02-25 |
内容: |
您好,关于咨询家庭农场相关事宜的回复如下:
一、家庭农场认定标准
(一)家庭农场经营者应为当地户籍农民、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在当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2年以上、并积极参与当地村集体公益建设的外地农民。
(二)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常年雇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家庭务农人数。有固定的经营管理场所。
(三)家庭农场经营的产业须符合当地县域经济发展整体规划,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家庭成员收入水平高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水平。
(四)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山林、水面等应依法获得。流转经营的,土地流转合同必须规范,并在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鉴证、备案。流转期较长的,原则上,主要经营土地的流转面积剩余年限不少于5年;集中连片的面积原则上不低于经营面积的三分之二。
(五)家庭农场经营规模适度。原则上:从事种植业的,种植粮食、油菜等农作物土地面积30亩及以上,种植蔬菜、水果、茶叶、烟叶、中药材等经济作物土地面积10亩及以上,设施农业占地面积5亩及以上;从事畜牧业的,生猪常年存栏不低于50头,羊常年存栏不低于50只,肉牛常年存栏不低于10头,肉兔常年存栏不低于100只,家禽存笼不低于500羽,或年产值不低于20万元;从事水产养殖面积不低于30亩;从事种养结合的,主要产业规模不低于上述标准的70%;从事农旅融合的,须以农业生产为前提,年销售收入或营业年收入不低于20万元;从事农副产品加工的,年销售收入10万元以上。
(六)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生产有标准、有记录。
(七)有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农业机械和设施,或与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政策支持与补助
政策支持:家庭农场在用地、用电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申请一定面积的农业生产设施用地。
技术支持:定期组织农业技术专家开展免费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涵盖种植技术、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
补助项目:被评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家庭农场,每个家庭农场享受5万元的补贴。
申请流程:首先农户符合家庭农场认定条件后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家庭农场认定申请表并附带相关材料;村(社区)初审后,镇(街道)农村工作部门复审,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部门(农经)认定,认定合格的颁发《湖南省家庭农场认定证书》,最后由市农业农村部门(农经)报备至永州市农业农村局完成备案。
三、未来发展规划
祁阳市有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计划,2025年计划新增农业经营主体100个以上。未来可能会根据农业发展的需求和政策导向,出台更多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如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提供更多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
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农业局电话号码0746-3222305
24日回访没有做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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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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