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祁阳县羊角塘爱明采石场侵占我村集体用地 | ||||
收文单位: | 市长信箱(祁阳) | 来信时间: | 2019-07-18 | ||
来信类型: | 投诉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1、采石场使用伪造合同与我村签订土地出租合同、我村大部分人员并未签字、并未知情.属于无效合同.(注合同签字笔迹都属于同一个笔迹) 2、合同里面内容规定30米范围、现已开采100米有多,采石场并未与我村协商,属于侵占我村集体用地. 现我村多次组织人员去上山与采石老板协商、采石老板不与我村委协商、请求政府可以为我们做主,还我们一个公道. | ||||
回文单位: | 祁阳县羊角塘镇 | 办理时间: | 2019-08-02 | ||
内容: |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相关事项,于本月22号羊角塘镇人民政府已组织企业老板与村民进行现场协调,目前主要是小陂桥17组、18组两组村民对合同及土地使用界限做出了解释。相关结果如下:1、有关合同伪造之事是不存在的,合同签订一事有召开过村民代表大会,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才签订的合同,部分村民因当时未在家,由自己方的亲属进行代签的。对合同不认可,存在异议,羊角塘镇人民政府建议村民走司法途径解决;2、合同规定范围的土地归属方,目前还没有确切一方拿出证明材料,羊角塘镇人民政府已要求双方提供证明材料以便解决争议部分;3、相关事项的后续发展羊角塘镇人民政府也将继续关注。
羊角塘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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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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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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