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祁阳县羊角塘爱明采石场侵占我村集体用地
收文单位: 市长信箱(祁阳) 来信时间: 2019-07-18
来信类型: 投诉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1、采石场使用伪造合同与我村签订土地出租合同、我村大部分人员并未签字、并未知情.属于无效合同.(注合同签字笔迹都属于同一个笔迹) 2、合同里面内容规定30米范围、现已开采100米有多,采石场并未与我村协商,属于侵占我村集体用地. 现我村多次组织人员去上山与采石老板协商、采石老板不与我村委协商、请求政府可以为我们做主,还我们一个公道.
回文单位: 祁阳县羊角塘镇 办理时间: 2019-08-02
内容: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相关事项,于本月22号羊角塘镇人民政府已组织企业老板与村民进行现场协调,目前主要是小陂桥17组、18组两组村民对合同及土地使用界限做出了解释。相关结果如下:1、有关合同伪造之事是不存在的,合同签订一事有召开过村民代表大会,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才签订的合同,部分村民因当时未在家,由自己方的亲属进行代签的。对合同不认可,存在异议,羊角塘镇人民政府建议村民走司法途径解决;2、合同规定范围的土地归属方,目前还没有确切一方拿出证明材料,羊角塘镇人民政府已要求双方提供证明材料以便解决争议部分;3、相关事项的后续发展羊角塘镇人民政府也将继续关注。

 

羊角塘镇人民政府

201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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