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征求民意,全面收集意见,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举行《永州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起草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永州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起草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听证内容见下方。
2、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初定时间2018年10月9日上午8:30。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二)地点: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7楼大会议室
3、听证陈述人及旁听人人数
听证陈述人名额暂定为15至20人,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从不同职业、不同区域的报名人员中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其中:
(一)从报名参加听证、年龄18至65周岁、熟悉乡村房屋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关注本立法项目的本市公民中确定听证代表10-15人。
(二)从报名参加听证的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专家中确定听证代表5人左右。
(三)上述(一)、(二)项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本《条例》起草小组邀请相关听证陈述人。
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旁听人员10人,旁听人员通过报名遴选方式产生。
4、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自本公告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7日17时。报名方式如下:
(一)网络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将身份证或工作(学生)证照片及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yzzjczk@163.com。
(二)电话传真报名:将填好的报名表、身份证或者工作(学生)证,电话传真至0746-8368067。
(三)现场报名:有意参加听证者请携带身份证或工作(学生)证原件到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5楼512室立法起草小组办公室现场报名(冷水滩区翠竹路269号)。
5、参会要求
听证会主办机关将在听证前通知听证代表。听证代表须凭身份证或工作(学生)证原件参加听证会,并自觉遵守听证会场要求。
6、联系人及电话
《永州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起草小组办公室:吕小凤18174668803;0746-8368067(办)
听证会有哪些内容?
1、当前我市绝大部分县区已编制村庄规划(或正在编制),但相当部分规划不科学、不切合实际,落不了地。如何化解?
2、当前乡镇规划管理机构及其人员远远无法胜任乡镇规划管理工作需要,如何科学设置乡镇规划管理机构和合理配备专业人员的问题?以实现机构健全、人员合理,专业人员能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
3、如何推动城镇居民下乡租用农民宅基地在限定规划内建房及与村民合作建房的问题?
4、如何化解国土部门“一户一宅”要求与公安部门以房屋所有权为准进行分户(即要求有了房子才能分户)的矛盾问题?
5、如何推动农户建房土地流转的问题?有的农户建房愿意按规划实施,但建房规划区内自己没有土地;有的村庄想集中建房,但土地无法通过流转实现集中规划、建设。
6、如何解决已经建成但不符合规划的现有农房?
7、如何化解农村户口与土地承包权、使用权分离的矛盾?如个别农户户口已从当地迁出,但在当地仍有土地(宅基地),能否建房的问题?
8、《条例》对违法行为设定的处罚幅度是否合理适当?执法主体的设定是否合理?哪些违法行为应从重处罚?哪些违法行为应从轻处罚?
9、对《条例》(草案)的其他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