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2025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5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5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5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拟定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专业文艺创作、生产、评论、理论研究等工作。
3.传承和保护祁剧遗产以及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物展览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申报、评审和保护工作。
4.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负责全市体育彩票发行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6.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广播电视创作,管理全市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社会公共场所电视显示屏、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全市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中,负责管理开办视频点播业务;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映保障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
7.拟订全市文物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文物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全市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
8.拟制全市国际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全市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依法对旅行社、旅游饭店、乡村旅游区等实施许可监督管理。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祁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简称市文旅广体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使用祁阳市文物局名称。内设9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法规信访室、推广传播与交流合作股)、人事股、财务股、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股、科技教育与安全播出股(广播电视管理股)、产业项目股(执法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资源开发与全域旅游推进股(市场管理股)、群众体育和竞赛训练股、文物管理股。下设的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图书馆、文化馆、祁剧团、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上述二级事业单位预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祁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本级
2、祁阳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3、祁阳祁剧团
4、祁阳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5、祁阳市陶铸图书馆
6、祁阳市文化馆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168.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8.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165.68万元,降幅7.1%,主要是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168.55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79.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29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165.68万元,降幅7.1%,主要是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168.55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79.71万元,占77.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25万元,占11.72%;卫生健康支出80.78万元,占3.89%,住房保障支出150.29万元,占6.9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133.3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5.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广场文化及送戏下乡经费支出35.2万元,主要用于到各乡镇街道办演出产生的各项经费开支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47.2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40.28万元,下降49.29%,主要是厉行节约,办公费、水费、电费等支出科目均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2.7万元,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杜绝不必要的接待;强化公务用车运行管理,严格车辆日常维修审批,统筹安排车辆的运行维护费,按要求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确保“三公”经费支出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4.4万元;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5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2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16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3.35万元,项目支出35.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