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告知书
城乡居民朋友:
现将启动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根据中央、省、市改革精神,原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已正式合并,统称为城乡居民医保,全县所有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本县户籍城乡居民均应按政策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间
符合参保条件对象请在2018年10月1日至12月25日集中征缴期缴纳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逾期原则上不能参保;新生儿请在出生60日内另行缴纳本年度医保费。
三、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办法
城乡居民应按家庭整体到户籍所在地所属村、社区参保缴费。村、社区在办理参保缴费时核实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按家庭收缴医保费,以户为单位开具《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据》。无身份证、社保卡的应及时办理。
四、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费实行按年度一次性缴纳,2019年度个人缴费标准220元,财政另行配套。特困供养人员个人免交,政府统一资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个人缴费部分按50%比例资助(本年度资助110元),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全额资助,该三类人员实行先缴后补,另行打卡到户(贫困人口打入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
五、城乡居民医保报帐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包括政策范围内的住院、生育、门诊帐户、特殊病种门诊、意外伤害、大病保险补偿及困难人员优惠政策等方面,以省、市、县正式文件规定为准,详情可咨询各镇(街道)劳动保障站、各协议医院、县医保中心,并领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待遇政策》宣传单。
六、转外就医与异地联网结算
参保病人确需转县外上级医院住院,应按照“分级诊疗”规定逐级转院,由首诊的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院等公立二级医院直接办理转院及异地联网结算备案手续。长期异地居住、务工、探亲等原因确需异地就近住院,可直接到县医保中心1、2号窗口备案,或手机下载“智慧人社”APP进行申请,或关注“祁阳医保”微信公众号网上办理。咨询服务热线:0746-3229995。
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