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
2.承担商业、物资系统企业改制的相关事物和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全县民爆器材、烟花爆竹主要原材料和危险化学品以及报废汽车的回收拆解等行业的和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原商业事物管理办公室、物资事物管理办公室对国有资产的管理;
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股、财计股、改制服务股、安全生产监督股共5个股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18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3.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1.58万元,主要是人员的变化及业务范围作了一些调整。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83.9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5.1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1.58万元,主要是人员的变化及业务范围作了一些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83.9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8万元,占7.00 %;卫生健康支出5.95万元,占3.23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5.14万元,占89.77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65.9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改制离退休人员正常福利等方面;民爆器材安全运营监管协管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民爆器材安全运营监管协管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34.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37万元,减少37.3%,主要是人员和业务变动影响。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0.52万元,主要是节约经费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离退休职工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政策宣传;培训费预算0.7万元,拟开展民爆经营安全培训,人数20人,内容为加强民爆经营安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8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97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