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党的线路、方针、政策和永州市委政法委、祁阳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全市的政法工作作出作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须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7.协助党委及其他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8.承办祁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政法委员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祁阳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政研宣传室、政工室、维稳反邪室、综治督导室、执法监督室、法学会,下辖综治中心(网格事务中心)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和法学会1个股级事业单位。行政编制13个,事业编制13个;在职人数27人,离退休人数1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祁阳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中国共产党祁阳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95.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5.56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76.23万元,增加10.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95.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5.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23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76.23万元,增加10.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95.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5.99万元,占93.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4万元,占4.44%;卫生健康支出14.23万元,占1.7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18.2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77.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7.3万元,具体项目为:
1、网格管理员经费329.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社区网格管理员劳务派遣工资等方面;
2、综治维稳专项经费48万元,主要用于综治民调、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常态化、网格化管理、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及铁路护路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08.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8.2万元,上升80.33%,主要是财政增加公用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0.2万元,减少2.78%,主要是我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凡未经批准或超过预算限额的“三公”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9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26万元,项目支出377.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