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4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局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领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2.掌握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
3.组织开展对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祁阳市森林公安局按照属地化原则,归祁阳市公安局直接领导管理,祁阳市森林公安政法专项编制20名,其中祁阳市森林公安局机关编制为10名、祁阳市森林公安局大江派出所编制为5名、祁阳市森林公安挂榜山派出所编制为5名。
2、人员(不含临聘人员):2024年本部门共有在编干部职工1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祁阳市森林公安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祁阳市森林公安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3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26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32.06万元,增长10.61%,主要是本年度预算新增批复了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和年终奖励绩效。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34.2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81.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3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32.06万元,增长10.61%,主要是本年度预算新增批复了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和年终奖励绩效。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34.2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81.84万元,占84.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8万元,占7.86%;卫生健康支出9.31万元,占2.78%,住房保障支出16.83万元,占5.0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34.2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70.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增长0%,主要是在职人员数量没有变化,定额公用经费无变动。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9.9万元,减少43.23%,主要是坚决贯彻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3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重点项目支出,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