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4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公安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市公安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危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实势,拟定对策。
3、承办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4、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5、负责全市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处查;管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7、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8、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督、通信工作和缉毒工作。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直接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戒毒教育所。
(二)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祁阳市公安局内设41个下属单位,其中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等19个执法勤务机构,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等2个综合管理机构,民生路、黎阳路等4个城区派出所,白水、观音滩等19个农村派出所,所属单位2个:看守所、拘留所。
2、人员(不含临聘人员):祁阳市公安局共有在编干部职工40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祁阳市公安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祁阳市公安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51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10.29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696.65万元,增长7.1%,主要是因为基本工资及津补贴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510.2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293.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0.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5.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0.64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696.65万元,增长7.1%,主要是因为基本工资及津补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510.2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293.86万元,占88.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0.01万元,占5.8%;卫生健康支出215.78万元,占2.05%;住房保障支出390.64万元,占3.7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8311.7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198.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1、公共安全事务经费95万元,主要用于快警平台的正常运行、反恐专项经费开支、打击防范网络犯罪开支等方面;
2、第1-3期平安城市电子治安防控系统运行维护费297.12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平安城市电子治安防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等方面;
3、巡逻防控大队及协警辅警经费1302.9万元,主要用于巡逻防控大队全部开支和协辅警工资及保险等方面;
4、公安局加班补贴经费345.92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局在职人员加班补贴发放等方面;
5、羁押人员给养费及驻所医生补助157.56万元,主要用于羁押人员一日三餐所产生的费用及驻所医生的补助费用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142.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1.2万元,上升6.52%,主要是非税执收成本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64万元,减少27.71%,主要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压缩了公务接待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40万元,拟开展新警培训、警衔晋升培训、辅警业务培训等培训,预计人数450人,内容为新警培训、警衔晋升培训及辅警业务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5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67辆(67辆车,车辆编制数为57辆,其中2台防暴车不纳入编制数管理范围,另6台车为按照省厅“一所一队一车”专项行动要求采购,经批准不纳入编制数内,另2辆车为处置报废车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51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11.79万元,项目支出2198.5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重点项目支出,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