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4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贯彻落实党的林业方针及国务院、省、市有关林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核心,依法保护好国有林木、林地及森林资源,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偷砍盗伐、破坏动植物资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
3、负责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及扑救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4、拟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总体方案;负责监督检查区域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5、负责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6、负责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7、加强林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依法对境内的森林公园、风景区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林区社会安全稳定。
8、承办祁阳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祁阳市挂榜山林场为祁阳县政府直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数46名,我场现有在职职工46人,退休职工69人,挂榜山国有林场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组织协调林场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林场文电、档案、机要、信息、保密、督察、接待、保卫、后勤、离退休人员管理、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负责林场公有住房管理、综治、信访维稳、民政、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林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2、计划财务股
负责林场林业建设项目的立项、预审及上报工作;负责林场林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拨款、林业基金及其它资金;承担林场财务工作、统计工作;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及林场的其他资产。
3、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办公室
负责林场森林资源调查、作业设计、公益林管理、天然林管理、林权纠纷调处、指导监督和管理林木凭证采伐、木材销售和运输、林政管理、组织和指导营林造林、封山育林等工作;负责保护和管理国有林木、林地,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偷砍盗伐、破坏动植物资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负责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
4、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行使《自然保护区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赋予的行政执法权。
5、法制宣传教育股
负责保护区辖区内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调研、总结推广经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祁阳市挂榜山林场部门本级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52.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2.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82.68万元,增长14.52%,主要是基本工资增加及保险缴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52.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5.8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07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82.68万元,增长14.52%,主要是基本工资增加及保险缴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52.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5.85万元,占79.09%;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76万元,占9.62%;卫生健康支出26.55万元,占4.07%,住房保障支出47.07万元,占7.2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652.2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2024年本部门无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5.2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下降(上升)0%,主要是因为加强内部管理所致。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1.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减少(增长)4.8%,主要是因为加强内部管理所致。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1万元,拟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人数80人,内容为森林防灭火;培训费预算 0.1万元,拟开展森林防灭器材的使用培训,人数40人,内容为森林防灭器材的使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5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