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县交警大队突出先期研判、突出隐患治理、突出秩序管控、突出宣传教育,圆满完成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清明节期间,大队民警、协辅警全部取消休息休假,全员上路上岗,坚持“大队长上路、中队长在岗、民警和辅警在位”的原则,在实地考查的基础上,采取警力跟着警情走,警力跟着流量走,警力跟着违法走的方式,制定详细具体方案,具体落实到每个中队、每个民警,科学布警、补齐交通网。坚持“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的工作方针,形成节前严查、严管、严治、严处的高压态势,有效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大队共出动警力512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64起,其中酒驾2起、醉驾2起,客车超员4起,不戴安全头盔152起,拆除遮阳伞86起,涉牌涉证违法行为17起,疏导交通30余次,没有发生因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未出现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有效保障了“清明”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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