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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关于祁阳县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一、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二、2018年预算执行效果及落实县人大决议情况
第二部分:附表-祁阳县2018年财政决算表
表一:2018年祁阳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
表二:2018年祁阳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
表三:2018年祁阳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功能分类明细表 |
表四:2018年祁阳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
表五:2018年祁阳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经济分类明细表 |
表六:2018年祁阳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决算表 |
表七:2018年祁阳县一般公共预算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分项目表 |
表八:2018年祁阳县一般公共预算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分地区表 |
表九:2018年祁阳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
表十:2018年祁阳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
表十一:2018年祁阳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 |
表十二:2018年祁阳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
表十三:2018年祁阳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表 |
表十四:2018年祁阳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 |
表十五:2018年祁阳县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分项目表 |
表十六:2018年祁阳县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分地区表 |
表十七:2018年祁阳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表十八:2018年祁阳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表十九:2018年祁阳县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决算情况表 |
表二十:2018年祁阳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方案 |
——2019年7月30日在祁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邓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县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面: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87亿元,较上年增加2.73亿元,增长15.1%,为预算的102.7%。
从级次来看,地方收入12.5亿元,较上年增加2.02亿元,增长19.3%,为预算的108.1%,较年初预算超收0.93亿元,全部用于弥补预算平衡;上划中央收入6.66亿元,较上年增加0.51亿元,增长8.3%,为预算的94.8%;上划省级收入1.71亿元,较上年增加0.2亿元,增长13.1%,为预算的99%。
从结构来看,税收收入17.98亿元,较上年增加2.73亿元,增长17.9%,为预算的103.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6.2%,比重较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其中,地方税收收入9.62亿元,较上年增加2.02亿元,增长26.6%,为预算的110.8%,占地方收入的76.9%;非税收入2.89亿元,较上年减少20万元,下降0.1%,为预算的99.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3.8%,占地方收入的23.1%。各主要税种完成情况如下:
增值税8.16亿元,增长12%,为预算的98.4%,主要是海螺水泥收入增长及加大对建筑业税收的征缴力度。
企业所得税3.42亿元,增长0.2%,为预算的87.2%,主要是制鞋业增收、利润增加,抵销了金融业减收的影响,整体增幅不大。
个人所得税8243万元,增长13.8%,为预算的98.1%,主要是加大了对卫生行业和个体工商税收的征收力度以及农商行股金分红增加。
耕地占用税6796万元,增长42.1%,为预算的125.9%,主要是土地报批增加。
契税1.63亿元,增长21.8%,为预算的107.8%,主要是房地产市场刚性需求较大,房屋销售量增加以及土地交易比较活跃。
土地增值税1.67亿元,增长77.9%,为预算的149.2%,主要是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征管力度。
上述六大税种共完成16.39亿元,占税收收入的91.2%。其他税种中,资源税322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446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967万元,房产税2291万元,印花税942万元,车船税1342万元,消费税266万元,环境保护税完成400万元(新开征税种)。
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方面:2018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7.57亿元,较上年增加1.07亿元,增长2.9%。其中:返还性收入8221万元,为税收返还基数;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6.71亿元,增长13.1%;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03亿元,下降16.8%。说明的是,由于企业养老保险上级补助资金与市县基金账务余额挂钩,2018年,我县根据湘人社发[2017]103号文件精神对企业参保人员断档补交和失地农民参保缴费共计征收3.2亿元以上,造成我县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账户余额较大,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8984万元。剔除上述因素及2017年7.2洪灾等一次性补助因素,同口径比,2018年上级补助收入实际增加3.4亿元,增长9.7%,超出全省平均4.3个百分点。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方面: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87亿元,较上年增加2.83亿元,增长5.6%。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其中,教育支出10.89亿元,增长8%,主要是加大了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及学生资助体系等方面的投入;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7亿元,下降2.1%,主要是自然灾害生活补助、临时救助等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5亿元,增长5.2%,主要是增加了登革热防控经费,加大了对基层医疗改革的投入;农林水支出8.1亿元,增长1.7%,主要是加大脱贫攻坚资金投入;交通运输支出1.08亿元,增长11.7%,主要是交通运输领域上级补助资金增加;住房保障支出2.61亿元,减少18.3%,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上级补助资金大幅减少;债务付息支出2.3亿元,增长100.7%,主要是存量债务置换全面完成及新增债券逐年发行,利息支出相应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方面:2018年,公共财政收入合计59.93亿元,其中:地方收入12.5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7.5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76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17亿元、置换一般债券收入0.93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0.66亿元),调入资金2.12亿元(政府性基金等调入1723万元、其他调入1.9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38万元,上年结转3.65亿元。2018年公共财政支出合计55.1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8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59亿元,上解支出678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7万元(实际为净结余,根据《预算法》规定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终滚存结余4.76亿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预备费使用情况。2018年预备费安排1200万元,当年使用1838万元,主要用于登革热防控等突发事件处置及其他年初难以预见的开支,根据具体使用方向列入相关科目,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万元。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17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238万元,编制2018年预算时动用3238万元,2018年决算结余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7万元,年末余额为257万元。
3、结转资金情况。2017年底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余额3.65亿元,2018年按对应项目拨付列支2.18亿元,收回财政6713万元,年末继续结转下年7933万元。2018年当年结转下年支出3.97亿元,年末累计结转下年支出4.76亿元。
4、收回财政存量资金情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18年加大了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力度,全年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95亿元,全部作调入资金弥补年度预算平衡。
5、权责发生制列支情况。根据预算法规定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文件精神,对2018年县财政已将资金指标下达到单位,单位尚未实际使用的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5.25亿元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方面:2018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2.2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11亿元(含耕地指标交易收入3.1亿元),为预算的94.6%,较上年增加4.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369万元,污水处理费276万元。
支出方面: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4.24亿元,较上年增加6.75亿元,增长90.1%。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6亿元(含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1.38亿元)、农林水支出33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75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111万元。
平衡方面: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6.27亿元,其中,本级收入12.2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49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19亿元(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1.38亿元、置换专项债券收入1.14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0.67亿元),上年结余2557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16.22亿元,其中:本级支出14.24亿元,上解支出100万元,调出资金164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8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47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方面: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5亿元,为预算的114.5%,增长14.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5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3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06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4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93亿元、失业保险基金64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383万元。
支出方面: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89亿元,为预算的107.2%,增长24.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3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78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3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3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18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92万元。
平衡方面:本年收支结余1.6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12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24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2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1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7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316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21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98万元,其中本级支出20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78万元。收支平衡无结余。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18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52.0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6.37亿元(含国际组织贷款0.05亿元),专项债务5.7亿元。
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等文件要求,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各地债务限额等于上一年度限额与当年上级下达的新增限额之和。2018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2.12亿元(湘财预〔2018〕216号),其中,一般债务46.42亿元,专项债务5.7亿元,即在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48.34亿元的基础上,加上2018年新增限额3.55亿元及调增限额0.23亿元。截止2018年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52.07亿元,未超出省核定的地方债务限额。
二、2018年预算执行效果及落实县人大决议情况
2018年,我们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克服各种困难,真抓实干,奋发有为,财政运行整体平稳。组织收入上,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在为实体经济减轻税费负担4.6亿元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86亿元,增长15.1%,成为全市首个财政收入突破20亿元大关的县区,同时,税收占比达到86.2%,较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实现了量质双提升;全年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8.11亿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1.24亿元,增幅居全市第一。新增债券收入3.55亿元,较上年增加1.23亿元,增长53%,超出全省平均14.8个百分点。落实支出政策上,坚持“三保优先、重点突出”原则,加大对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保障力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财政管理改革上,不断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和办法,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切实规范收付实现制核算,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持续清理财政暂付款项,深度推进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等。具体情况如下:
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统筹整合资金1.13亿元,推进教育均衡学校建设及化解城区大班额,新增城区学位1.71万个;投入教师特殊津贴补助、名优教师奖励、教师培训等资金2495万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等教育资助资金7172万元,完善“奖、补、助、贷”学生资助体系等。
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将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到3400元/年,与扶贫线相一致;健全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补贴标准提高到55元/月;投入资金6500万元,兜底保障特困农户的基本住房安全;按每户每年1.3万元的标准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每服役一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对失地农民参保缴费进行补助,有力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
不断完善医药卫生体系。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9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元;支持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疾控中心建设,提升县级医疗服务能力;支持2万多名农村适龄妇女享受“两癌”免费检查,8000多名孕产妇享受产前免费筛查;为全县尿毒症患者免费治疗及9种疾病进行兜底保障;全力做好医疗救助,投入资金2600万元落实医疗救助保障责任,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一卡通”发放43项涉农补贴3.2亿元;投入资金3070万元,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按村均14万元标准安排村级组织运转经费7998万元,保障村组织正常运转;安排9000万元用于“10+X”小城镇建设、农村公路窄改宽、美丽乡村建设奖补,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全面加快脱贫攻坚进程。2018年县级投入扶贫资金2.2亿元,实现减贫2.7万人,44个贫困村成功出列,1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全部达到入住条件;为8.4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医保缴费补助;为2181人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和教辅材料;投入资金2211万元推进全县74个贫困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投入资金3520万元,建设73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解决贫困村人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持续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投入资金5131万元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PPP运营补助及集镇保洁、污水及垃圾处理等项目奖补;深入开展“一拆二改三种四清洁”行动;成功争取并全面实施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浯溪污水处理厂完成提质改造,白竹污水处理厂、祁阳科技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投用;安排关停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奖补资金324万元,关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9家。
切实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全面摸清政府性债务底数,甄别认定隐性债务总量。按照“停、缓、调、撤”原则分类处置项目11个,共计减少项目总投资14.97亿元,调减财政支出责任9.12亿元,累计偿还本金4.19亿元。清理整顿融资平台公司8家,保留2家。截止2018年底,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2.07亿元,未超出省核定的地方债务限额,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2018年,我们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总体改革部署,认真贯彻预算法要求,深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程。一是做好支出管理文章。规范收付实现制核算。决算支出严格按预算法规定办理,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之外,其他未支出款项一律不予列支。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乡镇办及教管中心等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2018年完成支付60.61亿元。依法依规开展投资评审,完成评审项目2109个,评审额44.31亿元,审减项目预结算资金11.38亿元,审减率达到25.7%。持续加大暂付性款项清理力度。对历年“以借代支”挂账和确定形成呆账的借款,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分年度安排财力销账,对其他借垫款,及时督促归还。2018年共列支消化部分挂账3700万元,收回单位借款7397万元。二是做好预决算公开文章。严格遵循《预算法》,贯彻落实县人民代表大会对财政预算草案作出的决议,刚化预算执行约束。强化“互联网+监督”,全面公开除涉密信息以外的所有财政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做好制度建设文章。在全省率先出台《祁阳县部门预算零结转管理办法》,建立预算支出进度考核机制,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还先后出台专项扶贫资金、投资评审、政府采购、村级财务、培训费、会议费等10余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行为。四是做好预算绩效管理文章。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荣获全省绩效管理一等奖。在全省财政综合绩效考核中,我县继续被评为A级,获得奖励资金400万元。
总体来看,2018年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减税降费力度进一步加大,持续稳定增收难度较大;二是刚性增支、政策性增资因素多,财政收支矛盾越发突出;三是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还本付息压力较大;四是部分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部分资产资源未能盘活。同时,从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来看,在部分预算编制及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往来资金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逐项整改,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创新实干,攻坚克难,积极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附件4-2-2018年省补助祁阳县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含返还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