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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祁阳市人民政府财政决算公开
  • 2023-11-10 16:08
  • 来源: 祁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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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决算报告

 祁阳市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部分 决算草案

 表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经济分类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经济分类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决算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对下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分项目情况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地区情况表

 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表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决算表

 表十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下转移支付分项目决算表

 表十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下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表

 表十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

 表十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表十八:国有资本预算收入决算表

 表十九:国有资本预算支出决算表

 表二十:国有资本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表二十一:国有资本预算对下转移支付分项目决算表

 表二十二:国有资本预算对下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表

 表二十三: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表二十四: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决算情况表

 表二十五: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方案

 表二十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二、接收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决算报告

关于祁阳市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1月2日在祁阳市第一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邓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祁阳市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面: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1亿元,较上年增加1.33亿元,增长5%,为预算的96.8%。

 从级次来看,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19.82亿元,较上年增加1.73亿元,增长9.6%,为预算的102.4%,较年初预算超收4585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划中央收入7.26亿元,较上年增加4200万元,增长6.1%,为预算的94.4%;上划省级收入1.02亿元,较上年减少8169万元,下降44.3%,为预算的51.6%。

 从结构来看,税收收入23.99亿元,较上年增加1.13亿元,增长4.9%,为预算的94.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5.4%。其中,地方税收收入15.71亿元,较上年增加1.52亿元,增长10.8%,为预算的100.7%,占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的79.3%。非税收入4.11亿元,较上年增加2068万元,增长5.3%,为预算的109.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4.6%,占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的20.7%。各主要税种完成情况如下:

 增值税10.35亿元,增长12.7%,为预算的100.5%,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小,制造业复工复产,加工制造业营业收入稳步增加。

 企业所得税2.74亿元,下降8.4%,为预算的80.8%,主要是受国际经济行势影响,外向型行业营收及利润下滑。

 个人所得税7004万元,下降3.8%,为预算的85.3%,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金融,批发及零售业营业收入减少。

 耕地占用税2.08亿元,增长11.4%,为预算的107.5%,主要是重点项目土地报批面积增加。

 契税2.92亿元,下降13.8%,为预算的80.7%,主要是土地交易契税减少。

 土地增值税3.07亿元,增长6.5%,为预算的96.3%,主要是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入库税收增加。

 上述六大税种共完成21.86亿元,占税收收入的91.1%。其他税种完成2.13亿元,其中:资源税1406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153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168万元,房产税5741万元,印花税2024万元,车船税2147万元,消费税56万元,环境保护税593万元。

 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方面: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2.1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8222万元,为税收返还基数;转移支付收入41.2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7.9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35亿元),增长11.8%。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方面: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1.26亿元,同比增加7239万元,增长1.2%。其中:教育支出14亿元,增长4.8%,主要是学校建设及维修增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92亿元,增长3.3%,主要是养老金提标,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补助的增加以及社会救助等方面提标增支;卫生健康支出9.25亿元,增长1.9%,主要是年底新冠肺炎防控经费的增加;农林水支出10.04亿元,增长3.1%,主要是乡村振兴投入增加;交通运输支出1.23亿元,下降6.1%,主要是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上级补助资金减少;住房保障支出1.99亿元,下降30.8%,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上级补助资金减少;债务付息支出1.93亿元,增长5.7%,主要是一般债务付息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方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81.22亿元,其中:地方收入19.82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2.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9.46亿元(新增债券1.74亿元,再融资债券7.55亿元,国际组织借款0.1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29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53亿元,上年结转9.29亿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81.2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2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7.56亿元,上解支出2.0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9.94亿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预备费使用情况。2022年预备费安排2000万元,当年使用487万元,主要用于突发事件处置及其他年初难以预见的开支,根据具体使用方向列入相关科目,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6万元,林业支出24万元,民生支出43万元,安全生产支出5万元,其他支出50万元。余下1513万元决算予以核减。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21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 5367万元,2022年预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00万元,2022年决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85万元,年末余额为4652万元。

 3.结转资金情况。2021年底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余额 9.28亿元,2022年按对应项目拨付5.6亿元,压减支出1.23亿元,年末继续结转下年2.45亿元。2022年末累计结转下年支出9.94亿元。

 4.收回财政存量资金情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22年收回财政存量资金9909.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方面:2022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9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73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1557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32万元。

 支出方面: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3.64亿元,较上年减少6亿元,下降30.5%。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2亿元,其他支出8.45亿元(含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8.36亿元),债务付息支出9739万元。

 平衡方面: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4.24亿元,其中:本级收入4.9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5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新增债券)8.36亿元,上年结余4128万元。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14.24亿元,其中:本级支出4.85亿元,上解支出7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894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方面:2022年本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0.7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04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5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631万元)。

 支出方面:2022年本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4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6.04%,其中: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6.06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支出2.33亿元,失业保险支出765万元。

 结余方面:本年收支结余1.3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69亿元。其中:本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8.6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41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544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8万元,其中本级预算收入297万元,上级补助资金17万元,上年结转34万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297万元,年终结余5万元,为结转下年支出。全年收支平衡。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22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87.6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3.73亿元,专项债务33.91亿元。

 2022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88.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4.59亿元,专项债务33.91亿元(即在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25.55亿元的基础上,加上2022年新增限额8.36亿元)。我市政府债务余额在省财政厅核定的地方债务限额以内。

 二、2022年预算执行效果及落实市人大决议情况

 2022年,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财源建设工程,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着力统筹财政资源,集中财力保“三保”,促发展,财政运行整体平稳。

 1.财源建设工程稳步实施,财政蛋糕不断做大。大力实施“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不断夯实财源基础,促进财政持续增收,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和质量继续排永州市第一,财源建设工作获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表扬。一是助力工业发展。统筹资金1.58亿元,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工业发展基础。积极向上争取涉企业补助资金,争取到位上级制造强省,中小企业发展,技改税收增量奖补等涉企补助资金2075万元,支持产业招商和“一主一特两辅”四大产业链强链补链,扶强企业壮大产业。二是落实惠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实体经济负担,全年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2.21亿元,政策减免税费2.45亿元。支持引导“潇湘财银贷”“农信担”等政策性担保机构进行融资担保业务扩面增量降费,全市新增担保贷款1.32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9亿元,补贴贷款利息737万元,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推进综合治税。充分利用财税综合信息平台“1+N”信息化综合治税系统功能,全面搜集涉税数据,开展税收分析,深入查找征管薄弱环节,进行查漏补缺,确保“颗粒归仓”。四是盘活处置“三资”。全面开展国有“三资”清理盘活,依法处置闲置资产资源和资金,实现国有闲置资产处置收入8212万元,公开招租收入860万元,充实浯溪发展集团经营性资产2.86亿元。五是争取上级资金。积极向上汇报对接,及时掌握争资信息,有针对性地申报项目,全力争取上级资金。全年争取到位上级补助资金42.63亿元,较上年增加4.6亿元,增长12.1%。到位新增专项债券资金8.36亿元,一般债券资金1.9亿元。

 2.财政支出有保有压,保障能力得到加强。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调剂财力保民生,保重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1.26亿元,民生支出达48.9亿元。一是全面落实“三保”政策。国家政策范围内的“三保”支出,做到应保尽保,新增财力优先用于“三保”,财政资金优先执行“三保”,每月10日前发放工资,11—20日拨付基本民生支出和运转经费,确保“三保”支出及时足额保障到位。二是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投入6349万元用于防控物资购置,核酸检测,隔离点建设及运行等支出。切实做好特殊群众保障工作,城市,农村低保指导标准分别提高到7200元/年,4620元/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3万人次1750万元。统筹资金2.06亿元推进311个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消薄攻坚”行动。安排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48亿元改善生态环境,用于城乡垃圾治理和污水处理,改厕等。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中职助学金,中职免学费,高中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5234万元,教育项目投资规模达7557万元,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3.政府债务严管严控,安全底线切实筑牢。始终紧绷政府债务风险防范之弦,狠抓防范措施落实,确保偿债资金不断链,风险等级不提升。一是强化债务管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审核,没有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准立项,不准实施,坚决防止盲目实施项目。加强专项债券项目监督,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实施进度,合规有效使用债券资金。二是妥善化解存量。制定《祁阳市2022年隐性债务“一债一策”化解实施方案》,依法处置国有闲置资产资源,收回部门存量资金,盘活财力化解存量债务,确保到期债务不爆雷。三是开展风险提示。对到期政府债务进行监控指导和风险提示,做到风险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早处置,紧盯高风险债务,精准防范处置潜在风险。

 4.财政改革深入推进,管理效能持续提升。按照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促进财政管理上台阶,财政日常工作,预算绩效管理,预决算公开工作迈入全省第一方阵。一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行综合部门预算和“零基”预算,规范部门预算和项目预算编制。将二级预算单位收支纳入一级预算单位管理,临时机构财务收支纳入牵头单位部门预算管理,撤销临时机构银行账户,规范部门收支,减少支出口子。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专业化,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商务,统计等4个部门的整体支出以及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雪亮工程等11个项目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强化财政资金事后绩效评估。三是开展财经秩序整治。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面开展财政秩序专项整治,坚决纠正违反财经法律法规行为,撤销议事协调机构银行账户86个,收缴资金5394万元,制订各项财政管理制度办法12项。完善财审巡联席会议机制,形成执纪执法检查监督合力。四是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制订出台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定期更新政府投资项目结算指导价,推行评审资料受理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前移财政评审关口,对勘察和设计加强监督,实行源头控制。有序推进历史遗留项目评审。

 各位代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比较突出,不容忽视。受经济环境和政策调控及产业结构影响,财政增收压力持续加大;随着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上级财力性补助增量减少。受人口基数和历史原因,“三保”支出,政府债券利息,隐性债务还本等刚性支出增长较快,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财政“紧运行”,“紧平衡”状态持续。同时,部分单位落实过紧日子意识不强,行政经费压减不到位,部门预算约束力较弱,个别单位支出随意性大。这些困难和挑战,我们将认真研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努力克服,着力解决。

第二部分 决算草案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2年,祁阳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省,市财政部门的精细指导下,大胆求变,主动作为,创先争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继续保持全省“优秀”序列。

 (一)着力源头管控,切实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2年预算编制时对各预算单位的绩效目标填报进行了业务培训,对目标编制开展了“一对一”的咨询指导服务,对100家预算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和169个专项绩效目标进行质量评定,反馈绩效指标修改意见230条,实现了4本预算全面覆盖。在编报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时,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引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的通知》(财预〔2021〕101号),要求各单位将分值设置,扣分标准等指标进行细化,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分行业,分领域指标体系,已初步搭建政务,环境保护,交通,市场监管,医疗,教育,公共安全等15个指标体系,三级指标达2100余条。

 (二)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不跑偏,不走样。要求各预算单位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通过调查取证,实地核查以及绩效运行信息采集等方式,对预算单位的绩效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抽查,以发现问题和风险,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及资金的有效使用。10月初,选取了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环卫事务经费,公路建设专项资金,海螺垃圾焚烧处理奖补等项目和资金进行了重点监控。

 (三)全面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绩效“震慑力”。一是组织开展预算单位2021年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布置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运用恰当的评价方法,对2021年度整体预算支出进行绩效自评价,对绩效自评报告进行了质量审核,督促各单位及时在网站公开自评报告。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达100%。二是组织开展财政重点评价工作。遴选确定商务,统计,农机事务中心,旅游发展中心等4个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财政重点评价,选取科学事业费,公共用水补偿等11个项目及专项资金进行重点评价。召开评价工作布置交流会议,对中介机构进行了业务培训,并规范程序,细化要求,确保重点评价工作质量和效率。另外,财政部门自行组织力量和委托第三方,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交通事故社会救援基金等项目进行了重点评价。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函督促单位及时整改。把绩效评价结果与2023年预算紧密挂钩,对评价结果“良”及以下的,酌情削减预算资金。

 (四)立足夯基垒台,造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氛围。2022年财政局党组会议中,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共纳入议题6项/次。7月初,举行财政讲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专题培训。全年在财政厅官网,新湖南发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信息3篇。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评估范畴,分季度进行考核,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考核“指挥棒”效力得到充分发挥。

 二、接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2年接收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420971万元,较上年增加43678万元,增长11.6%,主要由于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新增了增值税留抵退税,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项目。

 (一)税收返还822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2912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980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1880万元,营改增基数返还1756万元,其他税收返还694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379274万元,较上年增加45102万元,增长13.5%,其中:

 1.体制补助952万元,与上年持平;

 2.均衡性转移支付83682万元,比上年增加12427万元,增长17.4%;

 3.市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7125万元,比上年减少1541万元,下降5.38%;

 4.结算补助4777万元,比上年减少263万元,增长5.83%;

 5.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05万元,比上年减少22万元,下降4.17%;

 6.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163万元,与上年持平;

 7.产粮大市奖励资金6107万元,比上年增加615万元,增长11.2%;

 8.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4669万元,比上年增加912万元,增长24.27%;

 9.固定数额补助23500万元,比上年减少575万元,下降2.39%;

 10.革命老区转移支付2762万元,比上年增加359万元,增长14.94%;

 1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10790万元,比上年的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增加3203万元,增长42.2%;

 12.共同财政事权及其他转移支付收入193397万元,比上年13137万元,增长7.29%。

 13.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3062万元,减少1459万元,下降32.27%。

 14.新增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3887万元,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2415万元,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11481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33475万元,较上年减少1425万元,下降4.08%,主要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之间的结构调整。分科目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1124万元,比上年减少1082万元,下降49.05%,主要是预算内基建项目减少;

 2.公共安全70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14.63%;

 3.教育366万元,比上年减少262万元,下降41.72%;

 4.科学技术483万元,比上年减少80万元,下降14.21%;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365万元,比上年减少779万元,下降68.1%,主要是无新增文旅项目;

 6.社会保障与就业712万元,比上年减少96万元,下降11.88%;

 7.卫生健康843万元,比上年增加169万元,增长25.07%;

 8.节能环保4939万元,比上年增加1509万元,增长43.99%;

 9.城乡社区60万元,比上年减少170万元,下降73.91%;

 10.农林水共16790万元,比上年增加1085万元,增长6.91%;

 11.交通运输1074万元,比上年增加311万元,增长40.76%,主要是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补助减少;

 12.资源勘探信息等1276万元,比上年减少-203万元,下降13.73%;

 13.商业服务业等930万元,比上年增加390万元,增长72.22%;

 14.金融12万元,比上年增加26万元;

 15.住房保障3769万元,比上年减少1967万元,下降34.29%,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基建补助减少;

 16.粮油物资储备-14万元,比上年减少294万元,下降105%;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476万元,比上年增加265万元,增长125.59%;

 18.国防支出1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万元。

 以上返还性收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转移支付资金性质,统筹用于全市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保障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民生项目等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按照各项资金的使用办法和文件要求,专项用于相应支出。

 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为切实减少债务成本,降低债务风险,祁阳市财政局充分利用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发行政策债券的良机,加强与省,市财政部门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性债券资金。2022年,共收到省财政厅发行的债务转贷收入17.8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0.1亿元,再融资债券7.55亿元,新增国际组织借款收入0.17亿元。具体情况是:

 (一)地方政府债券收入情况

 2022年,全市共收到省财政厅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17.8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46亿元(新增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74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7.55亿元,新增国际组织借款收入0.17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3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8.36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0亿元)。

 (二)债务余额及限额情况

 1.债务余额情况

 至2022年底止,全市纳入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反映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87.64亿元(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其中:一般债务为53.73亿元,专项债务为33.91亿元。

 2.限额情况

 根据新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等文件精神,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各地债务限额等于上一年度限额与当年上级下达的新增限额(即新增债券)之和。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2年底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88.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4.59亿元,专项债务33.91亿元。

 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2年未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2908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19349万元,专项债券利息9739万元。

 4.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22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新增债务限额10.1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91亿元(含外贷限额173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36亿元,据此,发行一般债券1.74亿元,专项债券8.36亿元,平均期限12年,平均利率3.05%。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根据中央,省市精神和市政府部署安排,经市财政局汇总,2022年度祁阳市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为1867.4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997.51万元,节约34.8%。其中,公务接待费725.2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443万元,节约32.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4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7.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522.8万元,节约31.4%,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运行费用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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