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一、 祁阳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报告
二、祁阳市2024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三、祁阳市2024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四、祁阳市2024年县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一、一般公共预算
1、祁阳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2、祁阳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祁阳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预算表
4、祁阳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预算表
5、祁阳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6、祁阳市2024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7、祁阳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8、祁阳市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9、祁阳市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0、祁阳市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分项目情况表
11、祁阳市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分地区情况表
12、祁阳市2024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3、祁阳市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14、祁阳市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5、祁阳市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16、祁阳市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关于祁阳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
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2月27日在祁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邓 飞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财经形势,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加强收支预算管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2023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4亿元,加上全年上级补助收入42.6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4.15亿元(新增一般债券2.25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1.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2.5亿元,其他调入0.67亿元,上年结转9.94亿元,收入合计80.23亿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26亿元,加上上解支出1.25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4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08亿元,支出合计80.23亿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完成5.7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预算收入5.4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预算收入0.21亿元,污水处理费预算收入0.09亿元;加上全年上级补助收入0.66亿元,专项债券收入14.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3.22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38亿元),上年结余0.59亿元,收入合计21.5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06亿元,加上再融资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38亿元,上解支出7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11亿元,支出合计21.55亿元。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13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76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2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8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9.05亿元,转移支出及其他支出0.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65亿元;当年结余1.33亿元,累计结余10.02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7万元,上年结余5万元,收入合计2502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万元,调出资金2.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7万元,支出合计25022万元。收支平衡。
(二)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3年预算安排预备费4500万元,实际支出2706万元,结余1794万元,在2023年决算予以核减。
(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核定我市2023年政府债务总限额103.4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6.32亿元,专项债务47.13亿元。
截至2023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为10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6.27亿元,专项债务47.13亿元。控制在省财政核定的债务限额以内。
(四)市人大预算决议和主要财税政策落实情况
1.齐抓共管、开源增收,财政收入稳中有进。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永州市率先突破20亿元,收入总量和质量继续排永州市第一,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被省人民政府通报表扬。一是突破难点堵点,挖掘增收潜力。由市委常委牵头主抓,实施财源建设五大促收行动。开展划拨转出让、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及交房即交证改革,共征补入库税费2.94亿元。出实招盘活国有“三资”,“林子里生金油”等经验做法入选省、市典型案例。二是强化财源培育,增强发展活力。统筹本级预算资金、政府债券资金、上级补助资金1.35亿元,支持“五好园区”创建,不断夯实园区硬实力,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争取到位上级制造强省、中小企业发展、技改税收增量奖补等涉企补助资金2257万元,支持优势行业和重点企业做强做大。三是推进税费精诚共治,提升征管效力。构建“税务+司法”保障机制、“税务+公安”联动机制、“税务+工会”双联机制,打造“1+N”信息化治税体系,开发“加油站数据云平台”和“涉矿资源企业税费监管平台”等“子系统”,确保“颗粒归仓”。四是紧盯政策走向,凝聚争资合力。到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3.29亿元,较上年同口径增加5.35亿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达3.35亿元,增幅排永州市第一。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3.22亿元、一般债券资金2.25亿元。
2.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民生福祉持续改善。持续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集中财力保“三保”、保重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4.26亿元,民生支出达49.32亿元。一是着力优化结构。国家、省政策规定的基本民生支出应保尽保,新增财力全部安排民生支出。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压减支出5680万元用于保障民生。二是强化政策落实。全面落实民生政策,兜牢兜实民生底线。安排资金2.2亿元,全面落实特殊群体兜底政策,发放城市、农村低保补助9205万元,发放特困群体补助8134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5万人次1880万元。统筹整合资金5.87亿元用于“三农”,纵深推进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资金1.73亿元改善生态环境,用于城乡垃圾治理和污水处理、改厕等。安排资金5950万元,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中职助学金、中职免学费、高中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统筹资金1.2亿元投入教育项目建设,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安排资金8.66亿元,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医疗、卫生健康政策。三是资金优先拨付。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积极优化支出结构,民生支出没有拨付到位,不安排其他支出支付。
3.聚焦短板、精准施策,着力运行风险防控。始终坚守底线,不触红线,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一是缓释债务风险。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管理办法,防止政府债务无序增长。落实“一债一策”“一资一策”,努力化解存量债务。用好用足“六个一批”政策,有效缓释到期债务风险,降低融资成本,全年平滑缓释到期债务4.31亿元,完成债务降息展期11笔,年节约利息980万元。强化常态化监控预警,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确保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坚持以“两覆盖一纳入两能力”为抓手,助力平台公司转型。二是缓释运行风险。建立财政金库库款监测预警机制,即时监控库款余额变化,及时筹措资金补充库款不足,确保全年库款保障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支付,在足额保障“三保”支出的基础上,有序安排其他支出,确保年度预算平稳执行。大力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部门存量资金,缓解财政资金支付压力,全年盘活存量资金9170万元。着力清理财政暂付款,调剂财力消化赤字挂账,降低财政暂付款余额。
4.守正创新、强基固本,治理效能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提升年”行动、财源建设等21项工作获省财政厅表彰,祁阳作为3个典型发言市县之一,以《全面加强财政管理,切实提高治理效能》为题在全省作经验推介。一是着力制度建设。按照规范、高效的目标,进一步健全财政制度,制订出台《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管理的通知》等25项制度办法,补齐制度短板。二是完善体制机制。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管理要求,规范财政财务业务操作流程,将部门预算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会计核算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建立财政资金安排使用闭环监管机制,实现财政财务管理信息化。上线惠民惠农补贴阳光审批系统,扎实推进补贴资金申报、审批、发放等环节全程线上办理、公开公示,确保各项惠民惠农补贴及时、足额、安全发放。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减免税费9.05亿元。大力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扩面增量降费,充分发挥“潇湘财银贷”“农信担”等政策性担保机构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企业担保增信力度,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全年新增担保贷款1.62亿元,增长24.27%,政策性担保机构在保余额8.28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2亿元,补贴贷款利息780万元。探索推进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改革,上线非税收入执收单位153家,实现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全覆盖,开具电子缴款书37.46万份,缴款6.93亿元。四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修订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2200余条。全面上线预算绩效管理板块,通过系统数据比对,筛选党建专项经费、课改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服务支出等10项支出,进行重点监控。选取社工站服务、河道保洁及水政执法、湿地公园保护与恢复等项目及专项资金进行重点评价,对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削减2024年预算安排。五是强化财政监督。在全市率先成立财会监督人才库,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准则素质提升、财会监督等业务培训7场次,参培人员680余人。开展财政暂付款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等9类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整改问题10个,金额3720万元。抓好审计查出问题和上级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修改完善财政评审管理办法,全年评审项目525个,审减金额4.38亿元。加强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审核,坚持无资金不采购。
各位代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的短板和难点也比较突出。受宏观经济下行和房地产市场行业趋冷影响,税收增长放缓,土地收入下滑,可用财力增量不足;人口基数大和财政供养人员多,“三保”支出刚性需求大,收支矛盾异常突出。预算绩效管理约束力不够,少数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预算单位过“紧日子”意识不强,开支随意,存在铺张浪费现象。财政、财会队伍结构不优,青黄不接问题较为突出。针对当前的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科学应对,努力克服,着力解决。
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4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根据中央及省市有关要求,结合财政经济形势,2024年我市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牢固树立和大力践行正确政绩观,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市域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祁阳提供坚实支撑。
遵循上述指导思想,具体编制过程中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原则。科学确定收入规模,合理安排支出预算,优先保障“三保”,统筹协调好“吃饭与发展”的关系,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安排事业发展支出。二是坚持习惯过“紧日子”、从严从紧原则。将习惯过“紧日子”思想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着力压减行政经费,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民生政策执行,严禁新实施国家和省里规定以外的民生项目,严禁出台超过省定范围和标准的民生政策。三是坚持统筹衔接、综合使用原则。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四本预算、本级资金与上级资金、当年预算与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衔接。部门收支实行“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大力盘活存量资金,统筹保障“三保”支出。四是坚持零基预算、一年一定原则。以“零”为起点,根据财力可能和实际需求,实事求是编制预算。坚持“先定事后定钱”,未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的事项,一律不纳入预算。预算安排实行“一年一定”,年度结余资金全部收回市财政。五是坚持激励约束、奖优罚劣原则。坚持“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预算支出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加强事前预算绩效评估机制,促进财政支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根据上述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2024年政府预算收入预期和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1.23亿元,增长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3.98亿元(含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2.5亿元,上年结余8.08亿元,收入合计67.79亿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6.55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支出44.26亿元、专项用途及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2.29亿元;加上上解支出1.24亿元,支出合计67.79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收入安排8.45亿元(土地出让预算收入8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预算收入0.3亿元,污水处理费预算收入0.1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提前下达转移支付)0.38亿元,上年结余2.11亿元,收入合计10.9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94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支出8.45亿元(土地出让金预算支出8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预算支出0.3亿元,污水处理费预算支出0.15亿元),专项用途及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49亿元,支出合计10.94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31亿元,支出安排9.37亿元,累计结余11.95亿元。分险种情况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安排6.75亿元,支出安排6.74亿元,累计结余8405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安排4.56亿元,支出安排2.63亿元,累计结余11.11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5000万元,主要是浯发集团上缴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提前下达转移支付)17万元,上年结余17万元,收入合计2503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4万元,加上调出一般公共预算25000万元,支出合计25034万元。
(三)2024年主要支出政策及预算安排情况
夯实财源基础。安排产业发展引导资金6300万元,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安排园区发展资金1亿元,支持高新区“五好”园区创建。安排普惠性金融资金350万元,支持创新创业和政策性担保机构增信担保,减轻市场主体融资成本;安排旅游发展引导资金和文化发展引导资金350万元,助力文旅产业发展。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889万元,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兜牢“三保”底线。国家和省定项目按政策应保尽保,预算安排“三保”支出37.9亿元。安排资金4.68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养老、城乡低保救助、特困人员供养、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孤儿生活补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残疾人救助、就业补助等政策,兜牢民生底线;安排资金3亿元,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乡村教师人才津贴、校车补贴、校园安保、助学金等政策,本级安排学校建设资金5000万元,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安排资金1.65亿元,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和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城乡居民医保补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医疗救助等政策,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水平。
助力城乡发展。安排资金5457万元,对脱贫户的医疗、教育、健康等给予补贴补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安排资金1.69亿元,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城乡污水处理、美丽乡村、农村公路、农村厕所改造、城乡公交、城乡环卫、村庄规划等项目建设,提升乡村生活品质。安排资金1亿元,用于浯溪电站坝桥分离湘江大桥工程建设,有效改善城区过江拥堵。安排资金2.44亿元,全面落实农业保险补贴和粮食种植补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水利设施建设,夯实农业基础地位,保障粮食安全。坚持倾斜基层,安排村级运转经费1.1亿元,镇(街道)公用经费4533万元。
治理生态环境。安排资金9588万元,用于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安排资金2000万元,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创建。统筹整合资金695万元,实施湘江两岸治理、河道保洁、饮用水源保护等项目建设,确保水质安全,打造碧水蓝天。
防范重大风险。安排资金7.2亿元偿还政府债务本息,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安排资金1095万元,支持“雪亮工程”、平安城市电子治安防控,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三、2024年工作重点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财政部门将紧扣年度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持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着力开展财源建设、争取资金、财税改革、财政管理、风险管控“五大攻坚”,统筹推进各项财政工作。
(一)深挖潜,以更实举措提升可用财力。树立“管产业就要管税收,管支出就要管收入”理念,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扎实推进财源建设三年行动。一是提升园区产出效益。以项目整合为抓手,持续加大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建立招商产业政策与税收贡献挂钩机制,实行“双向约束”,提高园区亩均税收。二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统筹政策资源和财政资金,助力企业科技创新和产品升级。完善“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提升科技投入效能,加快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培育。三是深入开展税费专项清查。深入开展涉矿涉房、股权转让、社会服务、商品销售等行业税收清查,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罚没收入、房屋出租收入等开展专项清理,规范征管秩序。依托“1+N”信息化综合治税平台,查补漏征税收。强力推进房地产领域、非法用地、划拨转出让等专项清理。四是加力“三资”专项清理。突出开展园区、平台公司闲置土地和厂房清理,继续做好清理盘活“三资”工作,依法处置闲置资产资源资金,提高“三资”利用效率。五是持续开展争资专项行动。深入钻研争资政策,及时与中央、省进行有效对接,掌握政策信息动态,紧跟财力性转移支付、特别国债、政府专项债券等重大资金分配,努力争取大的项目和多的资金落户祁阳。
(二)鼓足劲,以更大力度推进财税改革。加强调查研究和政策储备,积极争取工作主动,抢抓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红利。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概念,破除利益壁垒,坚持“先定事后定钱”,所有事项必须先经市委市政府确定后,财政再安排支出。推进专项资金、跨部门资金、财政拨款和单位资金三个统筹,强化重大战略财力保障。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出台新增当年支出的政策。部门二次分配的资金未及时分配下达的,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约束、绩效管理等机制,形成一批长效化、制度化改革成果。二是完善财政体制。对镇(街道)财税收入实行核定基数,超收分成,充分调动镇(街道)培植财源,强化收入征管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园区财政体制,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合理划分收支范围,实行收入分享,支出分担,充分调动园区发展积极性。三是健全习惯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坚持厉行节约办一切事情,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推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成为习惯和常态。把严把紧预算关口,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完善支出审核机制,不该开支、不必开支的一律不开支。严控“三公”、临聘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化建设等一般性支出,大力精简会议、培训、庆典、赛事等活动,严格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政策。
(三)强管理,以更严标准聚力提质增效。以建立现代预算制度为目标,切实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链条机制。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对低效无效的项目,少安排或不安排资金。二是全面开展财会监督。完善“1+N”财会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财会监督机制,加强对预算单位日常监管,压实单位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财审巡联动,提高监督强度。对财经纪律风险较大的环节和领域,开展事前、事中动态监管和常态抽查,坚决惩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三是全面强化政府采购、财政评审项目联合管控。建立健全常态化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整治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财政评审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坚决杜绝无资金、超预算实施项目。
(四)扛牢责,以更高站位防风险促发展。聚焦主责守底线,着眼当前谋长远,立足一域看全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坚实的风险防线。一是严防“三保”风险。强化各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构建多方协同的“三保”工作机制,对“三保”开展全链条、常态化、穿透式监管。加快建立“三保”清单制度,明确保障项目和范围,制定基本保障标准。二是严守资金支付风险。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监控模块,及时预警预算单位资金分配、拨付、使用过程中不合规行为,严格规范办理资金收付业务,做好账务清理核对,保证财政国库管理规范性和数据准确性,确保库款保障水平维持在合理区间。三是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融资担保和各类变相举债行为,执行融资审批备案登记制度,拧紧新增融资“阀门”。压实偿债责任,落实“一年一案”“一债一策”,稳妥有序处置到期债务。建立“一风险一专班”工作机制,严密排查到期债务风险隐患。认真落实债务风险化解措施,加强与金融机构协调,推动债务利息下调,债务结构调整。加强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项目收入归集制度,狠抓平台公司经营收入,确保法定债务不出风险。
各位代表,2024年财政工作任务仍然艰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坚持久久为功的定力,坚守实干兴邦的信念,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奋发向前,为建设现代化新祁阳、促进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奋斗!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分税制”体制下实际留存于地方的财政收入。
6.非税收入。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履行管理职能、行使国有资产或者国有资源所有权、提供特定服务或者以政府名义征收、收取、提取、罚没、追缴、募集的税收以外的财政性资金。
7.部门预算。指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
8.“三保”支出。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支出。
9.一般性支出。指用于维护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满足社会公共部门的正常开支需要的财政支出。
10.“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1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12.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13.地方政府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和所属机构为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
14.政府隐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
1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16.“三高四新”。指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内陆地区改革开放的高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彰显新担当,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湖南新篇章。
祁阳市2024年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祁阳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已列上级补助收入339758 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34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2764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77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已列上级补助收入3786万元。
祁阳市2024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24年年初政府债务余额为市政府债务余额为10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6.27亿元,专项债务47.13亿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一般债务付息25000万元,隐性债务还本付息25000万元,债务偿债风险准备金 0万元,政府债券再融资债券还本0万元,债务还本0万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专项债务付息22000万元,专项债务偿债风险准备金 0万元,债务还本0万元。
2024年无新增债务计划,无债券资金使用安排。
祁阳市2024年县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祁阳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6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859万元,公务接待费755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 9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4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减少541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各部门严格落实中央、省政府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