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近日,祁阳市民政局、祁阳市财政局、祁阳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祁阳市民政局、祁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
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每月80元。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5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5016元/年;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10140元/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6528元/年,集中供养的农村敬老院特困人员达到10140元/年。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110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1500元/月。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低于孤儿标准的50%保障。
据统计,今年一季度祁阳市民政局共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695.2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548.3万元;特困供养资金1154.9万元;孤儿生活费130.6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67.1万元。并且在4月份将1-3月的差额部分全部打卡补发到位,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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