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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火的紧急通知
  • 2013-09-05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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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政办明电〔2012〕11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近两天天气晴好,气温陡然升高,个别乡镇因野外火源管理不善,发生了森林火灾。为巩固“绿色祁阳”建设成果,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现就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实行森林防火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各镇乡办场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镇乡办场干部包村包重要山头,村组干部、党员包组包山头,做到宣传进村入户,巡查进山头地块。
  二、严控火源。严禁在山缘、林缘烧田埂、烧火土灰,严禁在林区丢烟头、烧纸钱,对未经审批的林缘、林中野外用火行为,可依照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和村规民约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加强对老、小、痴、呆、傻等特殊群体的教育监管力度,防止纵火;加强坟山及路口蹲守宣传,严管清明期间扫墓祭祖活动用火。
  三、加强值班。各镇乡办场要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信息畅通;要组织专业队伍进行野外火情、火险和用火巡查监控,一旦发生火情、火警,及时上报,严禁漏报、瞒报。
  四、及时扑救。一旦发生火灾,镇乡办场主要领导要带队组织具有扑火能力的镇村干部和群众,及时科学扑救,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严防火灾扩大。
  五、严格追责。县里将对各镇乡办场进行督查,对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火灾的镇乡办场启动问责程序,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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