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林场,县直有关 单位:
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 政府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意见〉 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2〕3 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 现将《市政府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祁阳县分解落实 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化分解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将本单位
承担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分管领 导、具体岗位和相关责任人。要将本年度工作任 务分解到每个月,逐月跟进落实;要以市五年目 标任务为方向,结合实际,将任务细化到每一年, 逐年分步实施。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 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协调解决实施 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要在工作的不同阶段,对照目标,查找差距,研究对策,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三、严格督查考核。继续实施“一月一报告、一季一督查、年底结总账”的工作模式。各责任单 位要在每月 1 日前,将截至上月的目标任务累计 完成情况报送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针 对工作薄弱环节和后进项目进行督办,经督办无起色的责任单位,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若再无起色,则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进行问责。市政府分配我县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附件:1、2012 年市政府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祁 阳县分解落实意见
2、2012—2016 年市政府主要工作目标 任务祁阳县分解落实意见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 O 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