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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阳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3-09-05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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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提高公众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扩大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湘打非办〔2012

3)和《永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永打非办〔20124)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专项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防范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维护全县金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按照“面向公众、面向基层,注重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各单位依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重点披露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典型特征、变相形式及作案手法,增强群众识别、防范、自觉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宣传参与集资活动“买者自负”原则,宣传国家关于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活动;宣传有关部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成果,增强社会威慑力。通过宣传,使群众真正树立起“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的自我防范意识,营造全社会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利用移动、联通、电信通信平台定期向县内手机用户发送公益短信,进行风险提示。

  (二)策划制作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为内容的公益广告,通过电视台等媒体和广告载体进行播放和刊登。

  (三)印制《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公告》,发至县直各单位、各镇乡办场、居委会(社区)和村组;深入社区和银行业、证券业网点,张贴处置非法集资宣传资料,扩大社会影响面。

  (四)加大广告审查及媒体违规宣传的监督处罚力度,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宣传和变相宣传行为。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祁阳县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祁政办发〔201210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2012年祁阳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五)加强对网络非法集资的监管和预警,加强网络媒体信息监管,及时发现和封堵通过网络发布非法集资信息的不法行为。

  (六)建立案件新闻发布制度,对于县内发生的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发布公告,揭露事件真相,把握宣传的主动权,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做好群众安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乡办场行政负责人作为辖区内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县直相关部门要根据统一部署,切实履行职责,细化工作安排,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有关实施情况要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县金融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信息收集、案件线索报送等工作。

  (二)严守纪律,严格把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宣传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强,各相关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统一宣传口径,对公安机关尚未侦结或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非法集资案件的相关报道,必须报县委宣传部审核把关,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才能对外宣传,以避免产生负面效应,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正确引导,掌握主动。各相关单位要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充分利用宣传资源,始终把握和引导好社会舆论导向,配合案件处置工作的开展,牢牢掌握宣传舆论主动权。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阳县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祁政办发〔20128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祁阳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O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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