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价管〔2012〕1号
QYDR-2012-28002
祁阳县各液化石油气供气站(点):
鉴于近期国内液化气出厂价格大幅上涨,根据《湖南省民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经调查测算,决定从2012年1月7日起,将县城各液化气经营网点的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格从7.9元/千克上调到8.3元/千克(不含送气费,100元/12千克)。送气到户的送气服务费(不分楼层、距离远近)每千克最高不得突破0.4元(以净气重量为计费基数),12千克瓶装气不能超过5元/瓶次。
各液化气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销售价格,在经营场所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价、串通涨价、以次充好、短斤少两。要加强企业管理,规范经营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市场供应。
祁阳县物价局
二O一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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