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政办函〔2015〕49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祁阳县2015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
祁阳县2015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
为促进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提升政府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根据省、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乡办场、县直有关单位。
二、考核分值
考核标准设置基本分100分。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日常考评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考评。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定期督促检查各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情况,结合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管理逐月通报情况,一并纳入各单位年终工作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参考。
(二)年终考核。各考核对象按照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逐项自查,形成客观真实的自查报告。县政务服务中心根据日常监测、考评和年终检查情况,形成考核评比结果,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核结果运用
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考核情况,确定年度考核分值,考核得分按比例折算成各单位年终工作目标管理综合考核总分。
五、组织实施
由县政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工作,由县考核办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附件:1.祁阳县2015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镇乡办场)
2.祁阳县2015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县直单位)
附件1
祁阳县2015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镇乡办场)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 分 办 法 | 计分 |
政务 公开 | 组织领导 | 2分 | 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抓人员,有会议研究和具体工作举措,有专门经费,每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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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制度 | 2分 | 制订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年度报告等制度,未制订记0分,少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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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体建设 | 8分 | 在公众场合设置公开栏,通过公开栏、网站、电视、新闻媒体等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未公开或未及时更新记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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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5分 | 未编制记0分,未按时公开发布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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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 5分 | 未编制记0分,未按时公开发布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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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 20分 | 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财政惠民、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镇乡办场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民政优抚政策、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等,每少公开一项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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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 5分 | 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机制,未明确依申请公开答复责任的扣1分,申请件未办理或未及时办理的每件扣1分,未设立咨询投诉电话、举报箱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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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 | 10分 | 所辖行政村都要设置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重点是“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公开和本村其他重大事项的公开,每缺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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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 服务 | 硬件建设 | 15分 | 有独立的办事大厅,窗口设置齐全(财政、司法、民政、劳动保障、计生、国土、规划、农林、水利、公安户籍等)、有日常办公设施,有政务中心牌子,每缺一项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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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制度 | 5分 | 建立健全政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办事制度,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一次性告知书、收费标准,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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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驻情况 | 15分 | 进驻人口计生、民政救济、劳动保障、房屋建设、国土资源、农林水利等站所,本乡镇所有的审批、办事服务、收费项目应进尽进,未进的扣2分;公开办事窗口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号码,每少一个扣1分;每个站所有办事台账,每少一份扣1分,有工作人员花名册,定期对中心工作人员检查、考核、通报、奖惩等管理,每缺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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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便民 代办点建设 | 8分 | 每个村建立村级便民代办点,公开村干部办事服务值班联系方式,建立代办服务等级台账,制作公开办事指南便民卡,要求便民代办点覆盖率要达50%,无实施动作的记0分,覆盖率未达到要求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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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检查项目栏的扣分不超过该项目最高分值,扣完为止。
附件2
祁阳县2015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县直单位)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 分 办 法 | 计分 |
政务 公开 | 领导重视 | 2分 | 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抓人员,有会议研究和具体工作举措,每少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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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 2分 | 制订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年度报告等制度,未制订记0分,少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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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体建设 | 6分 | 在公众场合设置公开栏,通过公开栏、网站、电视、新闻媒体等公开政府信息,未公开记0分,未及时更新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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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5分 | 未编制记0分,未按时公开发布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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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 5分 | 未编制记0分,未按时公开发布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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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 15分 | 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每少公开一项扣5分。属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畴的单位不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的扣10分,或公布不符要求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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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 5分 | 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机制,未明确依申请公开答复责任的扣1分,申请件未办理或未及时办理的每件扣1分,未设立咨询投诉电话、举报箱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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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 服务 | 项目进驻 | 20分 | 县委、县政府要求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和项目都必须进驻,要求“人进、事进、权进”,未进驻的记0分,未按要求进驻的每项扣10分;县委、县政府批准暂未进驻中心的单位要求设立分中心,并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考核和监督,不挂中心牌子,不接受考核监督,不按时报送总结等文字、表格资料,每项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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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 服务改革 | 20分 | 按永政办函〔2012〕99号文件规定开展“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即单位所涉审批职能进行整合,成立行政审批股室整体进驻政务中心,实行首席代表制,对进驻项目进行流程再造,精简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比法定规定时限压缩三分之一再压减三分之一,未按要求做到的每项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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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建设 | 5分 | 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系列办事制度,办事指南齐全,办事依据、流程、收费标准等内容公开,窗口未办理相应业务的扣5分,未建立落实各项办事制度的扣3分,办事指南或内容不全的扣2分,办事流程和收费不公开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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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 | 15分 | 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心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优化服务质量。凡因违反纪律并被政务服务中心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相关单位1分;因服务质量遭投诉,每人次扣相关单位2分;被县及县以上作风办查处或被县及县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每人次扣相关单位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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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没有窗口服务项目的单位,其该项目得分以窗口单位得分的平均分值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