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政办函〔2015〕39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祁阳县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
祁阳县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我县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和易发重点区域
(一)重点防范期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县汛期(4—9月)总雨量偏少,前汛期多局地暴雨山洪,雨水集中期在6月上中旬,有短期洪涝,雨季结束于6月底;后汛期降水较少,夏秋干旱明显。夏季气温偏高,日最高气温≥35℃,高温日数较常年偏多,极端最高气温可能达40℃。5—6月是我县的主汛期,降雨集中,可能导致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二)易发重点区域
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包括黎家坪镇、潘市镇、黄泥塘镇、茅竹镇、文明铺镇、内下乡、梅溪镇、羊角塘镇、挂榜山林场等。这些地区应特别关注持续强降水以及人类经济工程活动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以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包括大忠桥镇、三口塘镇、黄泥塘镇、观音滩镇、七里桥镇。这些地区应特别关注矿业活动以及过量抽排地下水引发的地面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等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和范围
(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目前,根据祁阳县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全县共查明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228处。根据2015年汛前省市县三级巡查结果,需重点防范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12处,共威胁1684人,直接威胁财产约3065万元(详见附件)。
(二)重点防范的矿区
受采空区地面塌陷和地裂缝地质灾害威胁的矿山有:观音滩煤矿矿区、三口塘煤矿矿区、黄泥塘煤矿矿区、沙井煤矿矿区、铁丝塘煤矿矿区。
受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威胁的矿山有:羊角塘重晶石矿区。
上述矿区及其周边影响区域发生地面塌陷以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相关乡镇及采矿企业要予以高度重视。
(三)重点防范的交通干线路段
铁路:湘桂铁路黎家坪至大村甸段。
高速公路:泉南高速公路祁阳段。
省道:祁冷快速通道祁阳段。
县、乡道:祁阳至潘市的睦关头段和挂榜山林场、大江林场、内下乡等乡村公路。
以上路段以及地处山地丘陵区的在建公路,要加强防范滑坡、崩塌、泥石流以及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层层抓落实。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周密部署,靠前指挥,快速反应。各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按照防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各责任人必须到岗到位,加强巡查,落实防患措施。
(二)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各镇乡办场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部署排查工作,并及时将排查结果和防灾措施建议告知县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工程建设业主单位。汛期期间,要通过拉网排查、定期复查、重点核查等方式,查漏补缺,尽最大可能掌控地质灾害隐患。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巡)查的组织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要完成全县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确保本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项目实施。相关单位要根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果,重新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监测方法、预警方式、撤离路线、临时安置场所和防灾任务、责任人、联系人等,并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将地质灾害隐患告知村委会和当地群众(或建设单位)。同时,要制作“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及时发放到受威胁的群众手中。
(三)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尽快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及时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减少损失。要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健全以乡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建立联防联控互动组织,提高群众的“自我识别、自我监测、自我预报、自我防范、自我应急、自我救治”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逐步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开发性防治体系。
(四)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通过张贴宣传画、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着力提高群众识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国土资源部门应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l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等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要积极引导媒体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宣传先进典型,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地质灾害的防治。
(五)依法查处地质灾害违法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新建住宅以及爆破、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的行为,要依法查处,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要加强对山区城镇建设、农村建房和山体过度开发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工作,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指导矿山企业做好矿区防灾减灾预案,最大限度地避免地质灾害发生。
附件:2015年祁阳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表
附件
2015年祁阳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表
序号 | 隐患点位置 | 灾害类型 | 威胁对象 | 防灾措施建议 |
1 | 黄泥塘镇观马村 | 滑坡 | 威胁村民128人,威胁财产300万元 | 加强监测,动员汛期撤离避让或搬迁。 |
2 | 黄泥塘镇闲亭村 | 滑坡 | 威胁村民88人,威胁财产150万元 | 加强监测,动员汛期撤离避让或搬迁。 |
3 | 潘市镇高山村杨家院 | 滑坡 | 威胁村民297人,威胁财产300万元 | 加强监测,动员汛期撤离避让或搬迁。 |
4 | 黎家坪镇铁炉冲村 | 滑坡 | 威胁村民120人,威胁财产150万元 | 加强监测,动员汛期撤离避让或搬迁。 |
5 | 茅竹镇茅竹村八组 | 滑坡 | 威胁村民58人,威胁财产120万元 | 加强监测,动员汛期撤离避让或搬迁。 |
6 | 茅竹镇坦平村 | 滑坡 | 威胁村民48人,威胁财产100万元 | 加强监测,动员汛期撤离避让或搬迁。 |
7 | 大忠桥镇梅泉村 | 地面塌陷 | 威胁村民354人,威胁财产160万元 | 加强监测,动员汛期撤离避让或搬迁。 |
8 | 文明铺镇龙江桥村 | 滑坡 | 威胁村民12人,威胁财产50万元 | 加强监测,动员汛期撤离避让或搬迁。 |
9 | 三口塘镇五星村 | 地面塌陷 | 威胁村民135人,威胁财产230万元 | 加强监测,动员汛期撤离避让或搬迁。 |
10 | 梅溪镇石牛村 | 滑坡 | 威胁村民126人,威胁财产237万元 | 加强监测,动员汛期撤离避让或搬迁。 |
11 | 七里桥镇高冲岐村 | 地面塌陷 | 威胁村民102人,威胁财产1000万元 | 加强监测,动员汛期撤离避让或搬迁。 |
12 | 进宝塘镇佑兴村 | 地面塌陷 | 威胁村民216人,威胁财产268万元 | 加强监测,动员汛期撤离避让或搬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