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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物价局关于废止祁阳县第一、第二中学校外活动收费标准的函
  • 2016-03-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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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价函〔2015〕9号

QYDR-2015-28024

 

祁阳县第一、第二中学:

根据湖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文件和县政府2015年8月27日教育收费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对我局2015年8月6日下发的《关于你校校外活动收费标准的批复》祁价费〔2015〕19号、祁价费〔2015〕20号两个批复予以废止,请遵照执行。

 

祁阳县物价局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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