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政办函〔2016〕1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林场,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保障妇女的身心健康,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自2016年2月1日起,对全县各单位女职工开展一次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意义:据统计,妇女病的发病率高达63%以上,已成为危害妇女健康的首要因素,且宫颈癌的发病率居高不下,并呈年轻化趋势。妇女病普查普治是及时发现妇女病及妇科癌前病变最有效的方法,对降低妇科癌症的发病率,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女干部、女职工。
三、普查项目:妇科常规检查、白带CTP、BV等化验,宫颈脱落细胞涂片或复方碘染色检查,宫颈液基细胞检查,HPV检查(宫颈病毒筛查),阴道镜检查,妇科B超(黑白、四维彩超),乳腺检查(红外线乳腺扫描、乳腺B超、乳腺钼靶)和骨密度测定等。
四、普查病种:妇科疾病和乳腺癌、子宫颈癌等。
五、普查地点:祁阳县妇幼保健院妇保科。
六、普查费用: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体检项目。县妇幼保健院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体检费用,严禁乱收费。
七、普查要求: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是关心爱护单位女职工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落到实处。县卫生局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县妇幼保健院具体承担普查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普查质量,同时要加强普查分析,总结经验,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研究行之有效的防治方案,不断提高全县妇女健康水平。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