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政函〔2017〕143号
祁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拨长虹街道明德小学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长虹街道明德小学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经研究,同意以行政划拨方式将位于县城西区明德小学南侧2539.2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供给长虹街道明德小学,作为其教育设施用地。划拨土地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供地手续由你局依法办理,划拨土地必须严格管理,不得改作他用。
祁阳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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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政函〔2017〕143号
祁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拨长虹街道明德小学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长虹街道明德小学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经研究,同意以行政划拨方式将位于县城西区明德小学南侧2539.2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供给长虹街道明德小学,作为其教育设施用地。划拨土地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供地手续由你局依法办理,划拨土地必须严格管理,不得改作他用。
祁阳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