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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创新工业园标准厂房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 2018-06-04 08:49
  • 来源: 祁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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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政发〔201751

 

 

祁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创新工业园标准厂房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创新工业园标准厂房土地使用权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2016922日办理了国有划拨用地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31121201600827,总面积90900平方米。现因规划调整停止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无偿收回上述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

 

祁阳县人民政府

201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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