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报
分享到: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阳县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8-06-04 08:12
  • 来源: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作者:
  • 【字体:   

 

祁政办函〔201786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祁阳县减证便民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祁阳县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13

 

 

 

 

 

 

祁阳县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精神,全力打造“放管服”改革祁阳升级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民为本,坚持源头清理、全面规范,坚持分级实施、部门协同,通过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政务管理服务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过多过滥和“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突出问题,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创新更顺畅、营商环境更优化。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最大限度精简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为规避责任、转嫁矛盾而要求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最大力度优化证明材料开具的办事流程,最高标准建立政府部门业务对接信息共享机制,全力打造证明材料精简规范、办事流程方便快捷、服务群众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三、清理范围

全面清理政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社及划入经营性事业单位的单位暂不纳入此次清理范围)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提供公共服务时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由第三方开具、出具或颁发的,证明行政相对人能力、资格、经历或确认某种事实、关系的证明、证照及盖章类材料。行政职权以政府公布的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为依据,公共服务以梳理公开的和实际开展的公共服务事项为依据。

四、清理规范原则

(一)谁设定,谁清理。哪个单位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证明材料,哪个单位负责对证明材料进行清理、报送、规范。

(二)四个“一律取消”。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清理(1115日前)。政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对本单位、本系统办理各类事项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单位要求本单位办理的证明材料进行全面自查清理。清理过程中,要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逐项提出取消保留意见;清理完成后,本级各单位按要求填写《清理规范证明(盖章)材料汇总表》(见附件1),并将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填写的相关资料于1115日前报送县审改办(联系人:邓星文,电话(传真):3222558,邮箱:490958447@qq.com)。期间,县优化办、县审改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将深入县直重点部门,通过查阅工作记录、问卷调查等方式,锁定企业和群众日常办事创业需要开具并提交的证明材料。

(二)审核论证(1116日至1122)。县审改办会同县政府法制办、县优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采取集中审核、单位沟通、专家论证等方式,对自查报送情况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核,提出拟取消和保留意见,汇总形成取消清单和保留清单。

(三)审议公布(1123日至127日)。县审改办将取消清单和保留清单按程序提请县政府审定公布,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优化流程(128日至1231日)。对保留清单中的证明事项,政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要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需提供材料和服务优化的工作要求;健全完善部门之间的业务对接和核查反馈工作机制,优化信息共享和公共查询平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清理规范证明材料工作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作风建设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作出的部署要求,严格时间进度,提高工作标准,分级负责,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审改办要牵头抓好各项工作的推动和落实,县政府法制办做好合法性审查的指导工作。政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要密切配合,抓好本单位、本系统行业证明材料的清理上报和组织落实,各单位法制机构要把好法律关,做好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要明确分管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责任,按要求填写《责任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于1110日前报送县审改办。

(三)严格清单管理。今后,凡未列入保留证明材料清单和已列入取消证明材料清单的,各级各部门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提供公共服务时不得再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保留证明材料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简政放权改革要求不断精简优化,实行动态管理,按程序报请县政府同意后予以调整。

(四)加强督促检查。县审改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县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进行专门督查,对清理规范工作不力,不能按时限要求和任务范围完成清理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对隐瞒未报,事后又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或对已明确取消,又要求行政相对人继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问责、追究责任。

 

附件:(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祁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mail:qy3219980@163.com  联系电话:0746-3263666
版权所有:祁阳政府网   备案号:湘ICP备05013890号  湘公网安备:43112102000120  网站标识码:4311210015号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