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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通知
  • 2018-06-04 08:15
  • 来源: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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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政办函〔201790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落实《湖南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发〔201719号)、《关于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通知》(永政办函〔2017103号)和县政府统一部署,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并联办理、一站式办理,实现政务服务集成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就好”的政务服务,现就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政务服务事项设立要求,梳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要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没有合法依据的,不纳入编制范围,原则上予以取消。

(二)便民高效。围绕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多头跑、反复跑、重复提交资料等问题,进一步归并职能、整合资源,优化办事流程、减少环节、精简资料、缩短时限、节约成本。

(三)科学准确。编制范围涵盖正在实施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并与县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相互匹配,切实做到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

(四)标准规范。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内容和形式,逐一规范事项名称、事项编码、设定依据、服务对象、申请材料等要素,确保清单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按照“有人就有工作标准,有事就有质量标准,有物就有管理标准”的要求,构建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

(五)公开透明。通过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全面公开政务服务具体内容,包括相关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审查细则等,实现政务服务公开透明和可追溯、可核查,切实提升服务实效。

二、编制范围

(一)编制主体。涉及政务服务领域的政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单位)、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他部门以及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各部门)。政府部门、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单位)以及其他部门负责本系统内企事业单位提供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

(二)事项类别。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两大类别。其中,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及与企业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备案、证明及行政奖励、行政指导、行政监督及行政事业单位归口管理的中介服务等;公共服务事项是指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基础性、经济性、安全性及社会性等服务,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9个方面内容。各级各部门要以省、市下放、取消、保留的权力清单和经县本级编办审定的权力清单为依据,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和“一次就好”的要求,先行梳理填报进驻政务中心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待市编办编制《永州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后,参照此次行政权力实施清单完成编制录入工作。

(三)要素范围。各级各部门根据法定职能和规定要求梳理编制政务服务实施清单,主要包括事项名称、基本编码、实施编码、事项类型、设定依据、行使内容、行使层级、实施机构等43项全要素(详见附件)。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精准化。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等规定,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与企业和群众办事相关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列出目录清单。然后按照“便民利企”要求,归并职能,整合资源,对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办事流程进行系统重构,力求群众和企业办事“一次就好”。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实施机构、办结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形式、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为便于应用,事项设定可分为主项、子项,实施机构可以根据实际办理中申请材料的不同情形,对事项主项进一步拆分为子项办理项,确保一事一审,资料明确。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流程集成化。围绕最大程度地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要求,从以职能部门审批“一个事项”为中心,转向以企业和群众办理的“一件事情”为中心,进一步减少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加大各审批单位、各审批环节之间的协调协同力度,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力求让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进一个门,只跑一次路,一次就好”。

(三)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信息化。通过建设实现以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和电子证照库为基础的“一号”申请,以综合窗口设置和统一受理平台为支撑的“一窗”受理,以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实体服务大厅等为支撑的“一网”通办,实现事项办理信息化,实现业务办理的“受审分离”,通过技术手段助力“一次就好”改革,实现“一次就好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服务对象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上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确需服务对象提供的材料,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

四、实施步骤

根据省、市统一要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编制公开工作要于201711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按照以下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清理优化阶段(2017 1120日—2017 1123日)。各级各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认真梳理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进行全面优化简化,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相关表格及填报说明可加入 QQ 619090082自行下载,以规范完整单位名称,如“祁阳县司法局”,作为身份信息申请入群,有关表格填报的问题将有相关人员进行回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2017 1213日前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县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县政务中心三楼政务公开股,联系电话:18797763600,邮箱:499019440qq.com)。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第二阶段:审核论证阶段(2017 1213 日—2017 1223日)。县政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对上报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进行审核规范。各级各部门要重点关注附件与流程图的编制要求,按照要求编制流程图,不符合规范的,一律重新整改。

第三阶段:统一赋码(20171223日—20171228日)。县编办、县政务中心、县食药工商质监局组织协调对各事项清单提请省、市标准化委员会统一赋码,逐步建立全县统一事项目录清单库。

第四阶段:清单填报阶段(2017 1228日—2017 1130日)。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经审核论证后,于1130日在县政务中心会议室召开“统一事项管理系统”填报培训会议,各级各部门要仔细阅读附件3的填报说明,准备好事项的相关资料,携带笔记本电脑进行现场培训,并运用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完成实施清单填报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由县“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协调,县编办牵头组织,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中心、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优化办、县电子政务办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基础工程、服务企业群众的民心工程,建立“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业务骨干专门负责”的工作机制,精心安排部署,落实具体责任,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认真梳理上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树立主体责任意识,认真梳理,抓紧编制,确保梳理和公开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错报,全面彻底、合法合规、紧贴需求、便民利企。

(三)扎实有序推进。全面编制和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既定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编制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于123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拖延不办、上报迟缓等行为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略)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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