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政发〔2019〕2号
QYDR—2019—00002
2019年春运将从1月21日开始,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为全面做好春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春运工作事关广大旅客安全出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祁阳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春运工作的组织实施。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全力服务于春运工作,确保全县春运期间道路畅通、运行有序、安全稳定、群众满意。
二、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客运站场、水陆运输市场的源头监管力度,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和从业人员行为,合理调配运力,确保群众出行需求。县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道路安全管控,及时疏导交通,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县发改部门要规范客运票价管理,维护客运市场票价秩序,及时处理票价投诉,保障旅客合法权益。县公路部门要确保公路畅通,做好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预案,对重点路段、渡口、桥梁、涵洞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县城管执法、安监、旅游、卫生计生、电力等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本行业、本领域春运工作。各镇(街道)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农村客运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安排专人包干负责,加强值班值守,做好辖区内过境道路、客运站场、集贸市场、渡口监管工作;各村(社区)要落实“村为主”源头防控机制,做好宣传教育、提醒劝导、隐患排查等工作。
三、运输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车辆等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护,所有客运站和运输车船配备好安全、防滑设备,确保运输安全;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等制度,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好“五不两确保”承诺制度。水运企业要严格执行“六不发航”等制度。车站、码头要严格执行安检制度,严防夹带“三品”进站场,防止出现拥挤踩踏事故。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从业教育,倡导主动热情的服务理念,严格执行服务标准,提升服务品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加大执法力度。县春运办要协调组织县公安、交通运输、交警、安监、发改等部门重点整治客运车辆宰客、甩客等行为,从严打击超员超载超速、酒驾毒驾等行为;加强对客车、出租车票价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乱涨价行为;及时查处无证经营、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国家公职人员因不服从安排、管理不到位、责任未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希望广大群众在春运期间合理选择时间和线路,避开出行高峰、易堵路段;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安全出行,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和交通陋习。国家公职人员、共产党员要积极践行文明交通、文明出行的新风尚,做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的带头人。
六、实行“阳光春运”,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春运服务投诉电话:0746—3252155;物价监督电话:12358。
祁阳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