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市“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我局全面履行普法责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局制定了《2023年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和《2023年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谁执法谁普法”年度任务清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2023年6月15日
2023年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谁执法谁
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普法内容 |
责任部门 |
1 |
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祁阳市地方性法规等 |
自然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人事宣教法规股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执法大队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清洁生产促进法 |
人事宣教法规股、污防股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法、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永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 |
自然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污防股、固废站、环评股、执法大队 |
2023年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谁执法谁普法”
年度任务清单
序号 |
普法内容 |
责任部门 |
1 |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
人事宣教法规股 |
2 |
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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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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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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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内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或法治学习讲座不少于1次。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按规定及时编辑、更新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读本和考试题库。 |
自然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 |
6 |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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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4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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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结合乡村振兴联系点打造本单位普法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
局办公室 |
9 |
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 “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并抓好组织实施。 |
自然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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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开展《宪法》《民法典》《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每年至少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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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适时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的学习宣传。 |
自然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 |
12 |
适时组织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的学习宣传。 |
固废站 |
13 |
适时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学习宣传。 |
污防股 |
14 |
适时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学习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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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组织开展《永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定》普法宣传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