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环境影响评价
分享到: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祁阳碧锦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50吨线圈骨架、380万个纸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2020-06-30 11:08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 作者: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祁阳碧锦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50吨线圈骨架、380万个纸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环评股(龙山公园内)

联系电话:0746-3222965

电子邮箱:qyhbjhpg@sina.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祁阳碧锦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50吨线圈骨架、380万个纸箱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祁阳经济开发区灯塔路科创产业综合体1.1期2号栋

建设单位

祁阳碧锦塑胶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拟建位于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灯塔路科创产业综合体1.1期2、7栋,总占地面积3632m2,总建筑面积约3478m2,主要内容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000m2;成品仓库建筑面积928m2;原材料仓库建筑面积1200m2;办公区建筑面积350m2,同时建设电力、给排水、绿化等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后年产150吨线圈骨架、380万个纸箱建设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购买的厂房已建成,只需进行简单的装修和设备安装,由于施工时间较短,施工量较小,基本在封闭的空间内施工,施工期对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影响较小。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注塑工序中及印刷工序会产生少量VOCS,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524-2014)中其他行业限值的要求。本项目运输车辆和地面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废气,仅局限于停车场和运输路线,为非连续性排放源,排放量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祁阳县白竹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湘江。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注塑机、烤料机、拌料机、压痕机、印刷开槽机、钉机等各种机械设备,噪声源强为75-85dB(A),经隔声、减震措施后,本项目场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一般固废中次品、瓦楞纸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经集中收集外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危险废物中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墨桶、污泥、废含油墨抹布及手套、废石英砂须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祁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mail:qy3219980@163.com  联系电话:0746-3263666
版权所有:祁阳政府网   备案号:湘ICP备05013890号  湘公网安备:43112102000120  网站标识码:4311210015号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