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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关于对祁阳市石头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无尘碎石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2024-07-19 14:46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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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祁阳市石头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无尘碎石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4719日—2024725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746-3222965

 电子邮箱:qyhbjhpg@sina.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祁阳市石头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无尘碎石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祁阳市茅竹镇大塘村

建设单位

祁阳市石头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湖南新瑞智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祁阳市茅竹镇大塘村,总占地面积6427m2,建(构)筑面积约3900m2。项目总投资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办公宿舍用房以及配套环保工程。原材料为建筑用灰岩(片石),以外购方式获得,不涉及开采。项目拟建1条碎石生产线,主要生产建筑用碎石(规格:粒径4.75 mm31.5mm),年产能达到79.5万吨碎石、8万吨石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污染防治措施:1、建设单位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纳入日常工程监督管理。2、施工区定期洒水降尘。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遮挡物,防止物料洒落。3、对产生的噪声加强有效衰减和控制。4、施工期间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物料堆场粉尘、生产粉尘、物料装卸粉尘等。主要防治措施:①物料堆场设置三面围挡加盖顶棚和喷淋设备;②生产车间设置封闭式厂房,密闭物料输送设施,各产尘点安装喷淋装置和收尘装置。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③车辆进出场设置冲洗平台,运输车辆控制装卸高度、加盖遮挡物。硬化厂区场地和进出场道路并定期洒水、清扫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主要防治措施: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完善雨污水收集系统。车辆冲洗废水等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冲洗平台和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有效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排放标准,用于厂区绿植浇灌

3)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振动筛分机等设备。对产噪设备以及场区环境进行降噪处理: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布设远离厂界并采取隔声、降噪、减震等措施。项目场址周边种植树木,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噪声经有效衰减控制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机修产生的废矿物油、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回收利用,厂内暂存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管理。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暂存、转移和处置生活垃圾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系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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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祁阳市数据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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