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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关于对祁阳市黎家坪牲畜定点屠宰有限公司搬迁新建B类屠宰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2025-07-22 09:26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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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祁阳市黎家坪牲畜定点屠宰有限公司搬迁新建B类屠宰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公 示 期:2025722日—2025728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祁阳市民生南路185404室)

联系电话:0746-3222965

电子邮箱:qyhbjhpg@sina.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祁阳市黎家坪牲畜定点屠宰有限公司搬迁新建B类屠宰场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祁阳市黎家坪镇工人路

建设单位

祁阳市黎家坪牲畜定点屠宰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湖南雅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为适应祁阳市屠宰行业的发展,根据《祁阳市规划新建生猪定点屠宰场工作实施方案》和《祁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54次》会议内容:同意按要求黎家坪屠宰场重新选址迁建定点屠宰场。建设方案分三期实施,建设年屠宰生猪16万头、肉牛1.5万头、肉羊20 万只、活禽1200万只的B类定点屠宰场。一期工程新建牲畜定点屠宰自动化生产线一条,年屠宰生猪4万头等,屠宰车间3000平方米,猪栏1000平方米,污水处理配套设施300平方米,场地硬化500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1000平方米等其它配套设施;二期建设年屠宰生猪6万头等的全自动生产线及冷库;三期建设年屠宰生猪6万头等的全自动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本次评价仅针对祁阳市黎家坪牲畜定点屠宰有限公司搬迁新建B类屠宰场项目(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建设年屠宰生猪6万头等的全自动生产线及冷库)、三期工程(建设年屠宰生猪6万头等的全自动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具体的生产内容待建设单位规划确定后,再另行报审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一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屠宰车间、待宰猪圈、冷库仓储、办公楼以及相关室内外附属工程等。一期项目购置现代化全自动生猪屠宰生产线,设计一条生猪屠宰生产线,生产能力为屠宰生猪4万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污染防治措施:1、建设单位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纳入日常工程监督管理。2、施工区定期洒水降尘。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遮挡物,防止物料洒落。3、对产生的噪声加强有效衰减和控制。4、施工期间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待宰圈、屠宰车间和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等。主要防治措施:待宰间防治措施:采用干清粪工艺清理待宰间粪便,并暂存于密封的塑料桶内;生猪屠宰后及时对待宰间内猪舍进行冲洗;定期对待宰间喷洒生物除臭剂。屠宰车间防治措施:屠宰车间封闭;往屠宰车间空气中喷洒无毒副作用的生物除臭剂;屠宰作业结束后,及时冲洗屠宰车间;将猪血收集后密闭存放于集血间;及时清理肠胃内容物、不可食用内脏、碎肉、骨渣,并采用密闭专用容器收集。废水处理站防治措施:各污水处理池封闭、设置干湿分离机处理格栅机隔离的固废,并采用塑料桶密闭暂存、污泥浓缩池内浓缩污泥利用压滤机脱水处理后及时采用塑料桶密闭暂存,定期喷洒喷洒除臭剂。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屠宰过程中的工业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等。主要防治措施:本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体制,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3畜类屠宰加工的三级标准后排入黎家坪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处理站设计规模70m3/d,采用“预处理(格栅+隔油沉淀)+生化处理(水解酸化+一级AO+消毒工艺+污泥脱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黎家坪镇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的较严值排入黎家坪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主要来源于打毛机、风机等。对产噪设备以及场区环境进行降噪处理: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机械维护保养。高噪声设备布设远离厂界并采取隔声、降噪、减震等措施,噪声经有效衰减控制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固废(宰前检疫产生的病死猪,待宰间生猪排放的猪粪,生猪屠宰车间产生的肠胃内容物、不可食用内脏、不合格病肉、碎肉、骨渣等)、污水处理设施固废(栅渣、污泥)、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回收利用,厂内暂存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暂存、转移和处置。生活垃圾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系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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