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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10015/2021-18361 发文日期: 2020-07-20 发布机构: 祁阳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文号 :
2020年祁阳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 2020-07-20 14:21
  • 来源: 祁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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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责任分工方案》(湘发改〔2020〕号)《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永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和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下简称“提升年活动”)。为确保提升年活动有序开展、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深化一批改革举措

根据我县改革现状,对标对表北京市、上海市等先进地区的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深化四项改革。

1、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现高频事项“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一是改革事项全落地。按照省政府要求面落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10个“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事项二是实现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打通“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的通道,推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受理模式;三是实现服务延伸。通过城乡网格化系统将“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延伸到乡镇、村等群众习惯的办事点;四是深化审批改革。持续推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联合勘验、多证合一、证照合一等改革;五是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现企业和群众网上或窗口办理的“一件事”,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制定细则时明确,完成时间无明确规定的一律定为2020年6月前,下同)

2、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项目落地速度。一是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分级管理,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等一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统一不再纳入环评管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二是实行施工图审查无纸化申报和网上审查,实现多图联审全过程数字化(牵头单位:县住建局)。三是推行招投标全过程无纸化在线电子交易和电子化监管,全程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结(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四是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申报、限时审批、网上发证,申请人全程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五是全面系统推进和规范多规合一、多测合一、联合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和注销时间。一是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开办企业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用工信息登记、银行预约开户全流程在线申报;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系统智能审批,推行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确保企业设立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二是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不需领取法人一证通等CA证书,凭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办理后续税务、社保、公积金、银行开户等开办企业事项(牵头单位:祁阳县税务局)。三是刻制公章环节与申请营业执照合并办理,公章与执照一并发放(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四是将原用工登记和社保登记2个环节合并为就业参保登记1个环节,企业可网上一步办结(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4、深化税费征缴模式改革,进一步提高缴纳税费的便利度。

一是拓宽“一件事一次办”办税事项范围。推行纳税人“承诺制”容缺办理和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制定“一件事一次办”办税事项清单,发布办税指南和标准化材料清单,实现纳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力争2020年10月前涉税资料再精简25%以上,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牵头单位:祁阳县税务局)。二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全程网上办、“通缴通取”。推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单位信息变更、缴存业务全程网上办。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通缴通取”,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可就近自行办理业务(牵头单位: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三是实行纳税人线上“一表申请”、“一键报税”。探索“财税一体化”,实现企业财务报表与税务申报表数据自动转换,逐步扩大“一键报税”范围。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上申请发票配送,选择提货方式、配送地址、配送公司、申领份数,税务部门提供发票配送上门服务(牵头单位:祁阳县税务局)。

5创新通关服务机制改革,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发展。一是海关、交通运输等部门通过“单一窗口”、港口电子数据交换中心等信息平台向进出口企业、口岸作业场站推送查验通知,增强通关时效的可预期性(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二是实行跨境贸易大数据监管,实行信息共享互用、联网核验(牵头单位:县商务局)。三是优化关税征管全流程服务。为企业提供归类先例、税收要素预裁定等服务;推动关税保证保险和企业自助打印出口原产地证书、税单等凭证;推动属地纳税人管理制度落地,打造企业可选择、结果可预期的纳税模式(牵头单位:祁阳县税务局)。

(二)突破一批改革难点

1、创新不动产登记改革,进一步推进登记财产便利化。一是推行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县级层面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以不动产登记单元号作为唯一关联码,实现不动产登记“带图作业”,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融合互通。平台同时实现网上申请、登记办理、网上查询、信息共享等多种功能。二是实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协同互认。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协同互认。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获取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需要的数据,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三是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权籍测绘投诉机制及土地纠纷相关信息公开制度。设立投诉热线,专门负责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测绘调查的投诉处理。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和法院网站设立“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统计查询”和“法院涉及土地纠纷案件统计查询”栏目,向社会公开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在“法院审判信息网”同步公开涉及土地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及数据。四是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公众、机构注册并实名认证后,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现场自助查询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安放自助查询设备,权利人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所有不动产登记信息,利害关系人可以根据不动产具体坐落位置查阅用途、面积、抵押等登记信息(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加快市场监管模式改革,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市场监管领域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未经双随机不得开展行政检查;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努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目标(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牵头单位:县司法局)三是积极探索信用监管。积极推广和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强化市场主体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公示,加大信用惩戒和联合惩戒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和建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信用修复制度和信用承诺制度(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是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打击假冒伪劣的力度。突出大要案件办理,集中力量查办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垄断、不正当竞争和假冒伪劣案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五是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和权利主体积极投诉举报,从严从快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3、创新电力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获得电力的便捷度。提供低压小微企业接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压缩小微企业获得电力报装时间、环节及成本。将电网接入工程中的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掘路许可等审批环节从串联前置审批改为并联同步操作,取消低压小微企业用户外部接电工程费用。实行客户用电使用手机APP在线申报,提供用电报装“不见面”服务。二是提供客户接电移动作业终端实时响应服务。创新勘察设计移动作业终端,实时响应客户接电需求,整合典型设计、配网资源、地理信息等大数据。应用基于GIS系统的移动作业终端,精准定位用户,自动搜索电源,推行典型设计。通过GPS定位作业现场,实现电网资源数据与客户需求互联互通,压减现场勘察时间。三是实行接电工程双经理负责制。客户经理负责项目整体协调推进,项目经理负责外线工程建设,实现“受理业务、施工准备、工程实施、计划排定”责任到人。四是支持园区企业优先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园区企业集体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牵头单位:县科工局、国网祁阳供电公司)。            

4、创新园区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一是建立联动处置机制,打造诚信园区。全面开展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合同及到惠企政策落实情况集中清理,对一些历史遗留的“老大难”,成立高规格的联运处置小组,采取“一事一议”,切实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和县经开区)二是推行园区项目“三全四制”改革。组建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推行“三全四制”(投资项目全进入、涉审事项全委托、服务项目全生命周期;标准地出让制、联合中介制、联审会审制、一窗受理承诺制),对投资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三是深化园区简政赋权改革。探索工业园区产业项目落地前的“区域评估”,切实解决入园企业环评问题,对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企业登记、建设用地供地审查、市政设施建设等园区急需的审批事项,真正实现“园区事项园区内办结”,大胆尝试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极简审批”,逐步实现“办照即开业”、“拿地即开工”、“交房即交证”等改革目标(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是理顺园区管理机制。科学界定县、区公共服务事项和支出责任,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补齐工业用地、水、电、气、讯等短板和不足,突出园区项目建设考核,减少行政事务性指标考核,从制度上强化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完善园区涉企检查处罚备案制度和首错免罚制度(牵头单位:县发改局)。五是完善精准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五个一”帮扶机制和非公党建指导员制度,真正为企业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牵头单位:县科工局)。

5、加快商事诉讼改革,进一步提升合同履行率。一是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法院、检察院及人民银行、公安、司法、税务、市场监管、不动产、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单位集中签署执行联动合作协议。各单位对被执行人财产实行网络联动查控,联动采取信用监督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限制。二是推行法院网上立案与司法数据常态化公开。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委托合同等商事案件开通网上直接立案。设立常态化司法公开平台、诉讼服务平台或热线,向当事人公开单一案件受理、缴费、开庭日期等案件进展信息。三是推行全流程网络化办案。将规定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所涉诉讼流程全部纳入数据化办理平台,同时在网上平台设立“数字卷宗”,当事人提交的和法院办案中产生的材料全部自动归集、自动归档。四是构建诉讼服务平台。平台主要服务功能包括:网上立案、案件查询、文书送达、材料提交、开庭提醒、联系法官、卷宗借阅、找法问案、网上交费、证据交换等;提供立案流程指引、网上立案、诉讼费计算、诉讼费用缴纳、文书样式查询、个案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司法拍卖、在线调解等诉讼服务。(牵头单位:县人民法院)

6、加快信贷机制创新,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县担保公司积极拓展县域担保业务,推动县级财政建立政府主导和社会资本参与下的多种形式的县域担保公司,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力争实现担保公司县域全覆盖。二是创新贷款担保业务风险分担机制,如实行“政府+银行+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商会+企业”等三方风险分担机制。三是建立健全资产评估、咨询、融资超市等中介服务组织,推动降低担保、登记、评估等中介服务的收费标准,推动银企对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四是发挥财政杠杆资金效应,通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开展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银行机构加大对信贷政策重点支持和薄弱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牵头单位:县人民银行、县财政局)

(三)查处一批典型问题

对于提升年活动发现的典型问题,坚决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凡是领导干部的一律先免职再查处;一律坚持“一案双查”;一律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决不能姑息迁就。

1、重点查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重点查处违法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制定或者实施政策措施不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或者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违法设立或者在目录清单之外执行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不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或者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已取消的行政许可,或者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实施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违法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时,不按照规定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2、突出查处公用企事业单位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突出查处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向市场主体收取不合理费用。(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3、严厉查处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严厉查处违法开展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违法干预市场主体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或者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不向社会公开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年活动全过程都要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要始终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提升年活动成效的唯一标准。

(二)坚持立行立改。对于提升年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等、不能拖,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作出承诺。

(三)坚持标本兼治。在提升年活动中,既要就事论事解决实际问题,又要举一反三查找和解决类似共性问题,更要从管理层面提出治本之策,解决制度机制问题。

(四)坚持各司其职。各级各部门在提升年活动中要坚持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大胆负责,勇于担当,督促、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落细工作举措。各责任单位不仅要解决本单位的问题,还要抓好本系统归口管理,统筹推进本系统的相关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提升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县里成立由县委书记周新辉任顾问,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小平任组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廖道南、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郑国荣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莉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提升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综合协调组、督查考核组、巡查追责组。陈莉兼任综合协调组组长,刘雄辉、何志宇任副组长;郑国荣兼任督查考核组组长,周金生、王端阳任副组长;廖道南兼任巡查追责组组长,王新文、张若兰兼任副组长。相关县级领导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分管领域的工作指导,突出抓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组织协调。各牵头单位要迅速制订工作子方案和任务责任分解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发实施,并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查调度。提升年活动暂定一年,不分阶段。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相关县级领导要加强对提升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协助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每季度研究调度相关工作不少于一次。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将提升年活动相关工作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跟进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工作调度会,及时汇总情况,进行分析,印发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对责任单位、企业和政务窗口进行暗访,掌握工作动态,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三)强化社会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提升年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政策的宣传,尽可能扩大社会对提升年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要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络平台等方式,拓展、畅通政企沟通平台和企业维权渠道。要利用微信祁阳、祁阳广电传媒等栏目扩大提升年活动的影响力,更好地发挥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于企业和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线索要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四)强化专项巡察。被巡察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以下简称专项巡察),做到不护短遮丑、不回避掩饰问题;要以专项巡察为契机,主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对专项巡察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时调查处理、通报问责,并以问题为导向及时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县委巡察办要加强对专项巡察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指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平衡推进、取得实效,为进一步找准全县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发挥专项巡察的“利剑”作用。

(五)强化评价考核。一是开展“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好差评”测评,倒逼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作风、优化服务;二是要认真组织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找出营商环境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突出问题,对标先进地区、结合当前实际精准施策,全面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水平;三是要科学制订营商环境提升年考核实施办法。“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好差评”测评、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评价和营商环境提升年的考核结果,既要进行公开通报,又要纳入镇街道、县直单位及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作为镇街道、县直单位及领导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县委、县政府将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提升年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敷衍塞责、成效差的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员实行问责。

祁阳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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