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祁阳市财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祁政办函〔2024〕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祁阳市财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8日
祁阳市财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以下简称《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湘办发〔2023〕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结合祁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出发点,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突出政治属性,严肃财经纪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促进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推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全市财会监督工作。
二、联席会议组成
召集人由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召集人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纪委分管常委、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以及市审计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祁阳监管支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组成。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主要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推进、协同联动、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财政局分管财会监督工作的副局长兼任。联席会议的召集人、副召集人、成员以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因人事变动、分工调整的,不再另行文调整,实行自然更替。
三、职责分工
联席会议办公室: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方案》精神,统筹指导和组织开展财会监督工作,会商监督方案、重点领域,协调各成员单位联动配合,形成监督合力,解决财会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督促问题整改。
市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对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级财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日常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抓好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确保财会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市纪委监委:参与各项监督检查前情况通报、信息沟通,参加监督检查动员,适时派员参加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沟通会商工作支持,督促立行立改;监督检查后处置问题线索并定期反馈;强化整改日常监督。
市委组织部:参与各项监督检查前情况通报、信息沟通,参加监督检查动员,适时选派优秀干部参加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沟通会商,督促立行立改;参加监督检查反馈,强化整改日常监督。
市委巡察办:与有关成员单位互通情况并征求财会监督建议;会商有关重要问题;组织巡察组和有关成员单位就被巡察党组织具体情况开展交流沟通;向有关成员单位通报巡察发现问题和建议;会商有关成员单位结合市委巡察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市人大财经委:将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执行拓展,对预算管理开展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使人大监督和财会监督紧密结合。
市审计局:负责监督检查前信息沟通;监中、审中要情查阅、问题沟通;提出审计建议,加大对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将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紧密结合,充分利用问题成果。
市税务局:负责开展全市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财会监督检查提供重点方向和数据支撑;将税务稽查和财会监督检查紧密结合,加强对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财务管理。
市统计局:监督检查前信息沟通;提出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提供有关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等情况信息,以及有关政策法规咨询;将统计监督和财会监督紧密结合,充分利用问题成果。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祁阳监管支局: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工作,共享地方金融监管指标数据和金融业务发展情况,为财会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问题线索。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我市财会监督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坚持依法监督,强化法治思维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不断提高财会监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依法依规开展监督,严格执法严肃问责。
(三)坚持问题导向,分类精准施策
针对重点领域多发、高发、易发问题和突出矛盾,分类别分阶段精准施策,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监督效能。
(四)坚持协同联动,加强统筹协调
按照统筹协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要求,健全财会监督体系,构建高效衔接、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会监督工作格局。
五、议事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
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主要是沟通信息,交流情况,达成共识,提出改进和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进财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信息共享机制
各项财会监督、巡视巡察、审计工作开展前,检查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商请有关成员单位通报被检查单位涉及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或反映,提供涉及对被检查单位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等的有关报告,提出需重点关注的问题和建议并提供有关书面材料。
(三)联络协调制度
各成员单位在单位内部明确职能股室为联络办公室,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和工作联系事宜,协同推进财会监督工作常态化。
(四)线索移交制度
各成员单位收集汇总本部门发现的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必要时移交给有关成员单位。遇到重点难点问题线索时,可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五)联合调研制度
各成员单位围绕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共同开展调查研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将开展调查研究和加强财会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